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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于香港安稳太平——访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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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09
第12版(香港和澳台侨)
专栏:“港人治港”印象

  致力于香港安稳太平
  ——访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
  本报记者 方文
  1998年7月,叶刘淑仪获中央政府委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安局局长。由女性担任政府保安机构的首长,这在香港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叶刘淑仪温文尔雅,谈吐之间显示出标准政务官的矜持干练。目前,她负责领导维持整个香港的治安和公众安全,并掌握着一支6万余人的现代化纪律部队,其中仅公务员的数量,就占整个特区政府公务员队伍的1/3。
  1972年毕业于香港大学的叶刘淑仪女士,曾赴英、美深造,并分获文学和管理学两个硕士学位。在其近23年的公务员生涯中,由一般政务主任做起,历任职于公务员事务科、民政署、政务总署、保安科、贸易署、布政司办公室及工商科。1995年9月,叶刘淑仪获任为工业署署长;1996年元旦晋升为首长级甲级政务官,并于1996年8月出任人民入境事务处处长。香港回归祖国后,叶刘淑仪出任特区政府第一任入境事务处处长,直至1998年7月升任保安局长。从读书到从政,一步步脚踏实地由基层干起,充分显示出叶刘淑仪坚韧不拔的敬业精神。
  香港实行小政府大社会。保安局的工作包括治安、防火、紧急服务、出入境管理、打击走私贩毒、内部安全、协助罪犯和吸毒者改过自新等等都归保安局管,概括地说,就是负责确保香港继续成为一个安稳太平的城市。显然,保安局长责任重大,要承担整个香港的社会安稳太平。
  叶刘淑仪介绍说,维持和加强必要的法律架构,是保安局的一项主要工作。包括为各纪律部队提出行动指南和成效指标,同时也必须为市民制定相应的行为规范。另外,按照《基本法》规定,特区政府自行立法,因此一些涉及国家安全的法规条例,像如何界定窃取国家机密的犯罪行为等,在香港也均由保安局负责制定。对于这方面的工作,叶刘淑仪颇为自豪:“在本立法年度,保安局将会向立法机构提交11项法规条例,是最多的,而且数字还会增加。”维护香港的治安取决于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要给予我们的纪律部队必要的权力;另一方面许多事情要强制市民去遵守,因此需要为市民制定出社会行为规范;此外,还必须考虑保障市民的自由和人权,维护香港作为国际开放城市的声誉。因此,作为保安局局长,首要关注的事情,就是必须在给予纪律部队足够的权力,与保障市民的自由人权之间找到平衡点,要做到这一点确实颇伤脑筋。她解释说:香港实行普通法,港人历来主张“宁纵毋枉”,因此对定罪的要求非常细。总而言之,警察为维持治安秩序而行动抓人并不困难,但不一定可以成功获得检控或者定罪,这是基于对市民人身自由的保护。
  叶刘淑仪还指出,香港保安局的工作十分繁杂,下属五大纪律部队,包括警务、海关、出入境、消防和惩教,分别与内地的公安、海关、司法等部门相对应,因此在处理跨境犯罪需要双边合作,以及制定有关政策的同时,经常由保安局出面,负责统筹与内地各部门协商。除此之外,保安局还有两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一是要与解放军驻港部队定期会晤,以保障驻港部队在港的合法权益,协助驻港部队履行香港防务;二是与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对口联系,以便推广特区护照免签证和帮助照顾在海外遇事的港人。
  文静秀气的叶刘淑仪虽为政务官,但当她身着纪律部队制服时,则俨然一位“保安司令”。在其辖下,除了警务、出入境、惩教、消防、海关等五大纪律部队外,还有一支政府飞行服务队、两支由自愿人员组成的辅助部队(即民安队和医疗辅助队),总人数6万余。正是依靠这支高效率的治安部队,香港近年来一直保持着世界最低的犯罪率,尤其是去年更创下了香港24年来最低的犯罪纪录。香港回归以来,治安情况相当稳定,1998年的犯罪率依然保持了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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