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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 协调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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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10
第9版(农村经济)
专栏: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谈

  保护生态 协调发展
  江苏省大丰市市长 李驰
  江苏省大丰市位于黄海之滨。先后被国家列为生态建设示范区、“社会综合发展实验区”、“全国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县”、“林业百强县”,被联合国粮农组织定为“持续农业和农村发展实验区”。
  早在80年代初,我市就提出了建设生态县的战略构想,得到了国家环保局和中科院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1987年着手生态县规划研究,根据“总体、协调、循环、再生”的生态学原理,运用复合生态系统理论,先后开展了生态农业、生态工业、海洋环境保护、绿色食品开发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22项生态示范工程建设。为了把可持续发展思想贯穿于经济工作之中,我市又制定了《大丰市可持续发展行动方案》,通过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和指标体系调控,落实可持续发展关键领域示范工程。
  实践使我们认识到,环境问题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的,要解决环境问题,还必须依靠经济的发展。一是加快生态示范区建设。全市以生态经济理论为指导,在生态农业建设方面,重点推广10种高效主体栽培模式、10种林农复合种植模式和配方施肥、综合防治技术,合理使用农药化肥。二是狠抓污染治理。我市地处里下河下游,每年经我市入海的内河水达20亿立方米。我们始终注意将陆上环境保护与海上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强化陆上水体污染控制。
  坚持合理利用与保护增值相结合的方针,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综合开发效益,将潜在的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如对泥螺、文蛤等海涂贝类的采挖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准采证”制度,并规定统一开捕期;对出海捕鱼实行禁捕期管理,保证海洋经济鱼类有休养生息的机会。
  目前,大丰的经济和环保逐步进入了协调发展的阶段。1997年,全市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27亿元,比10年前增长5倍多。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全市环境质量仍保持良好状况。市内主要骨干河流水质达到国家三类标准,全市森林覆盖率达17.4%,农村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分别达到国家一、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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