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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式”牧场落户新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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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11
第7版(国际专版)
专栏:

  “澳式”牧场落户新疆
  本报记者 史宗星
  过去的漫长岁月,新疆牧民一直是手执羊鞭,逐水草而牧,居无定所,日子过得非常清苦。而今,许多牧民已经定居,并办起了家庭牧场。这一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带来了牧区经济的大发展,也改善了牧民的生活,不少牧户已接近或跨入了“小康”的门槛。
  在天山中部的巴音布鲁克草原上,有位名叫尼曼的牧民。他承包了1500亩天然草场,开垦了200亩冬贮饲料基地,拥有300平方米的塑膜暖圈和500平方米的草料库,饲养羊、牛、马共720头。去年他家的人均收入高达1.27万元。
  像尼曼这样的牧民,在新疆牧区已非属个别。他们的好日子,得益于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得益于新疆牧业对“澳式”家庭牧场的引进以及与当地实际的成功结合。
  1986年,新疆牧区兴起牧民定居热潮。广阔草原上,出现了许多新型的牧区村落。但是,如何引导定居的牧民改变传统游牧方式,发展高效益的现代化畜牧产业这个问题并没有解决。从1992年起,国家外国专家局和自治区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多次组织基层牧业干部,赴澳大利亚考察、学习和培训。
  自治区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主任吴进介绍说:“澳大利亚畜牧业发达,其基本生产形式是家庭牧场,且具有高度的分布区域化、生产专业化和经营集约化的特点,对新疆牧区很有借鉴价值,但完全照搬也行不通。我们把人家的经验和新疆的实际结合起来,创办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牧场。”
  新疆的家庭牧场有两个特点:一是实行草场承包制。自治区政府制定了草场承包到户一定50年不变的政策,使广大牧民深受鼓舞。二是以商品生产为目的,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有别于自给自足的小牧经济。自治区政府总结试点经验后,为家庭牧场制定了若干标准,如:具有良好的圈棚、住房等基础设施;承包人工草场150—200亩和天然草场千亩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上。
  正确的政策和可行的标准,使家庭牧场如雨后春笋般在天山南北涌现出来。新疆牧业界和经济界的许多专家兴奋地指出,这种前所未有的家庭牧场,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牧区最具活力的基层生产单位。
  由于家庭牧场是以牧民家庭为单位,由住房、暖圈和饲料基地配套而成,其畜牧方式由过去的四季转场变为暖季在天然牧场放牧,充分利用天然牧场的资源优势进行牲畜繁殖和抓膘,冷季则利用暖圈和人工饲料基地种植的饲料进行舍饲和补饲,从而改变了过去牲畜“夏壮、秋肥、冬瘦、春死”的状况,也大大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在创办家庭牧场较早较快的新源县,1997年春天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雪灾,山区积雪两米以上,而全年成幼畜死亡率只有3.36%,全县有2000多户牧民的牲畜无一死亡,1000多户牧民贮备的冬草还剩下1/3或1/4,而仍按传统游牧方式放牧的牲畜则损失惨重,成畜死亡超过10%,仔畜死亡过半。这一鲜明的反差,使牧民亲身体验到家庭牧场的优越性,进一步加快了家庭牧场的建设进程。新源县畜牧局局长介绍说,家庭牧场的兴起,正改变着当地牧民贫穷落后的面貌,一些富裕起来的牧民纷纷要求政府安排他们自费去畜牧业发达的国家学习和考察,以便把家庭牧场办得更好。
  家庭牧场的兴起,带动了新疆牧区畜产品市场的发展。最近两年,许多经济实体投入资金进行畜产品开发,规模较大的活畜交易市场也越来越多。有关专家预计,家庭牧场和畜产品开发实体的联合,有可能为新疆畜牧业找到一种迄今最优化的生产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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