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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以致用与“为我所用”——学风问题系列谈之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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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04
第10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学以致用与“为我所用”
  ——学风问题系列谈之四
  张黎洲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谈到对待马克思主义的学风问题时,提出学习理论一定要注重运用、思考、发展。随后他又多次强调,“学习邓小平理论,一定要学以致用”,要把“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邓小平理论指导各项工作的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这是我们党总结过去、面向未来得出的正确结论,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根本体现。
  倡导学以致用的学风,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好传统。在五十多年前延安整风的时候,毛泽东同志就说过:“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能够精通它、应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短短一句话,把理论学习的目的、学习与应用的关系及其要求,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当时的延安《解放日报》还报道毛泽东说过这样的话:“离开中国的实际需要来读马克思主义,纵令你把马克思主义读一万本一千遍,也还是一个假马克思主义”。这里,他把是否注重学以致用,提到了真假马克思主义的高度,说明这个问题确实太重要了。现在,党中央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以致用的学风作了明确的规范,强调要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研究和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并把这作为理论上和政治上是否成熟的一个标志,正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展。
  学以致用,关键是把“学”与“用”结合起来。“学”与“用”,精通是前提,应用是目的。只有精通,才能应用;为了应用,必须精通。精通而不应用,失去了意义;应用而不精通,则难以用好。而且,由于理论是来自实践的,因而学习理论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真正做到深刻理解和学懂弄通。从学到用,用中又学,是个互动互促的辩证过程,符合认识运动的发展规律。明确“学”与“用”的关系之后,更重要的是要准确把握“学”与“用”的内涵和要求,力求达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和高度统一。学习理论不是为了装样子,也不是为了吓唬人,而是为了指导我们的实践,推进我们的事业。因此,学习马克思主义必须精心钻研其深刻内容,努力通晓其精神实质,积极掌握其立场、观点、方法。同时,学习理论还必须付诸实行,注重应用。所谓“应用”,并不是做报告、写文章的时候,搬弄理论词句,来个“穿靴戴帽”,只派上个点缀的用场。而是要运用马克思主义这一锐利的武器,研究实际问题,说明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党中央要求于各级领导干部的,还不是一般地注重应用,而是“创造性地运用”。也就是说,要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同国际、国内的实际,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造性地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这样,理论对于实践的先导和指导作用才能更充分地发挥出来。
  可惜,对于我们党一贯倡导的学以致用的学风,有些同志并没有正确理解,也没有真正坚持。对理论搞所谓“为我所用”,便是一种突出的表现。他们口头上也说学理论是为了用理论,但行动上往往不是去正确运用,而是搞实用主义。在他们看来,“有用”便是真理。在他们手中,理论观点被当成一块“面团”,可以随心所欲,任意捏弄,一切从个人的需要出发,一切依主观的意愿为转移。他们在学习时,只对合乎自己口味和需要的词句感兴趣,只关注对个人或小团体眼前有利的东西,合意者取之,不合意者弃之,因而学到的往往是离开了原意的被割裂和曲解了的观点。他们在工作中,在遇到问题时,也热衷于寻找“政策依据”和“理论支持”,但却是各取所需,断章取义,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实际上是对学以致用学风的歪曲和违背。这种“为我所用”的实用主义不良学风,不仅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败坏党的形象和声誉,窒息党的生机和活力,也影响干部的健康成长。所以说,中央要求各级领导带头弘扬良好的学风,是有极强的针对性的。
  坚持学以致用,反对“为我所用”,最根本的是要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否则,不仅无法运用科学真理来指导实践,而且还可能会自觉不自觉地滑到亵渎科学真理的歧途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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