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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热点 买房请律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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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14
第11版(经济生活)
专栏:

  上海新热点
  买房请律师
  汪洪洋
  在上海,过去个人“要买房,找银行”,而新近则兴起了“要买房,找律师”。
  日前,上海城市合作银行向市民推出由指定律师代理借款和代理购房的“一条龙”服务,很受欢迎。这一服务,由专职从事金融律师业务并具有长期办理住房个人抵押贷款经验的律师所办理,主要包括:代理借款的委托中介业务;代理从签订购房合同到借款的全过程委托中介业务。银行与律师事务所共同制定具体中介业务简介、操作程序、委托代理协议和确定合理收费标准,并由购房借款人自行选择。
  “买房请律师”的最大好处是:为借款人把好购房合同关。广大个人购房借款人,一般不太熟悉有关购房程序、手续等知识,很容易在选购住房时受一些不良房地产商的哄骗而上当。委托银行提供的律师作中介服务,可以从源头上为借款人和银行设卡把关,规避借款人和银行的各种风险。
  律师参与了购房合同、个人抵押贷款合同及有关产权登记、保险、公证、抵押等手续的全过程,因而能听取和了解个人抵押贷款业务各方的意见和要求,并妥善协调各环节中出现的矛盾,从法律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从根本上消除了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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