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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储备局紧急通知要求 坚决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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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15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储备局紧急通知要求
  坚决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
  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 记者白天亮报道: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储备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坚决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严肃收购纪律,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工作。
  据了解,近来在粮食收购中,有的地区仍没有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有的压级压价、扣水、扣杂超标,农民意见很大,也给私商粮贩提供了可乘之机,增加了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顺价销售的困难。
  为此,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储备局通知强调,国有粮食企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坚决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当市场粮价高于保护价时,要根据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及时调整收购价。对收购的高水分粮食,要采取降水措施,并妥善保管;要以质论价,按照标准核定等级、扣水扣杂,不准压级压价和超标准扣水、扣杂,凡有条件的收购点都要采用仪器进行“封闭检测”,严禁收“人情粮”;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代缴农业税外,一律不准代扣、代缴其他任何税费。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方便农民售粮。收购网点少的要适当增设收购网点,并尽可能创造条件实行上门收购;在收购旺季,要延长收粮时间、尽量缩短结算时间,避免农民交粮等候时间过长;收粮时态度要热情,对农民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使农民愿意把粮食交给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真正感受到国家收购政策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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