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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作出决定 追授刘克明“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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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15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组部作出决定
  追授刘克明“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称号
  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 中共中央组织部最近作出了《关于追授刘克明同志“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称号的决定》。
  刘克明生前是中共吉林省德惠市委组织部干部,1998年9月27日为抢救两名落水儿童英勇牺牲,年仅29岁。刘克明1989年7月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德惠市边岗乡太兴村小学教师、教务主任、校长和市教育局人事科科员等职务,1997年6月调入德惠市委组织部工作。
  中央组织部的《决定》指出,刘克明生前是一名好干部、好党员。他在教育战线工作时,教书育人,呕心沥血,是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在组织部门工作时,公道正派,兢兢业业,是组织战线上的一名优秀干部。他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脚踏实地,忘我工作,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党性原则,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为党和人民的利益不怕牺牲,直至献出宝贵的生命。刘克明用自己闪光的足迹和年轻的生命,忠实地实践了入党誓言。他的英雄事迹和崇高精神,为全体共产党员和全国组织工作干部树立了学习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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