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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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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1-0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法律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
  本报北京1月6日讯 记者王比学报道:为提高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水平,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和依法治国的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和司法部今天在京联合成立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该委员会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专业性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指导、协调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活动;加强高等院校与法律部门的联系;推动法律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律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途径,推进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委员会主任由司法部部长肖扬担任,委员是在有关单位和专家推荐的基础上,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和司法部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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