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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使国家粮食遭受了损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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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10-17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使国家粮食遭受了损失
编者按:江苏省粮食厅接运办事处读者曹宪、陈建华来信反映:今年四、五月间由江西省万年县发运江苏省镇江市的两千五百包(五十万斤)大米,大部变质,温度都在摄氏三十度以上;虽经接粮单位抢救,但国家已遭受不少损失。后经本报调查,证明读者揭发的情况是真实的。造成这次粮食损失事故的原因,是某些干部对待国家财产采取了不负责任的态度。现将万年县粮食局的复信发表在后面,希望各地粮食部门接受这个教训,教育干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粮食调运保管工作。
万年县粮食局答复:我局调运江苏镇江的五十万斤大米,在四月十八日就加工完成并全部装包待运。加工时经我局石镇街二粮库化验,水份是百分之十一点八。这批粮食没有及时运出,存放较久,加之气候不好,湿气增大,以致发热。由于加工厂及时摊晾,当时没有引起事故。但到四月二十九日装船时化验,水份已达百分之十六,超过了安全标准,按规定不应调出。当天晚上粮库保管员饶玉珍将情况告诉我局储运站副站长朱焕宗,朱焕宗竟不负责任地答复说:“米已经上了船,还是让它运出去,化验票上的水份记录可改为百分之十三点八。”这批大米就这样运出去了。五月十日粮食到达镇江后,大部分已经变质,颜色变成绿黑色。镇江接粮单位马上来电通知我局。我局派朱焕宗到镇江和接粮单位协商,采取从新加工、摊晾、通风等办法处理,结果损失大米和其它开支的总值约三千万元。这次大米损失事故之所以发生,我局储运站副站长朱焕宗要负主要责任;我局已报请万年县监察委员会批准,给以撤职处分。粮库保管员饶玉珍不坚持原则,根据朱焕宗的错误意见,任意修改化验结果,也是不对的,本局亦决定给以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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