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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起非法批准占用耕地案被曝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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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17
第2版(经济)
专栏:

  7起非法批准占用耕地案被曝光
  本报北京12月16日讯 新华社记者邹清丽、本报记者夏珺报道:国土资源部最近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配合下,连续查处了一批非法批准、占用和毁坏耕地案,并于今天将其中的7起案件曝光。
  据介绍,西安市雁塔区原土地局副局长任耀,先后以8个根本不存在的企业名义非法批准占用耕地近73亩,造成耕地破坏。
  河南省尉氏县洧川镇湾李村党支部、村委会将55亩多耕地交该村村办企业开封拖拉机制造厂扩建厂房,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并不顾土地管理部门多次制止,直至厂房基本建成,造成近51亩耕地被破坏。
  浙江省临海市政府及土地局非法批地22宗用于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共53亩多(实际占地25.7亩)。
  黑龙江省安达市政府及土地局采取将建设项目占地时间提前到“冻结”前、耕地按非耕地批准以及化整为零等手段,骗取批准或直接批准用地4宗,占地51亩多(其中耕地27.1亩)。由于市政府及土地局不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安达市土地管理混乱,发生了大量乡(镇)非法批地、用地者擅自占用耕地的违法行为。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政府及国土局编造7个在建项目,将征地协议等相关文件办理时间提前到“冻结”以前,申请将665.56亩集体土地(其中耕地590.75亩)补办用地手续,并获批准。
  湖南省洞口县石江镇党委书记李迪喜、镇长袁邦华等人,为了完成财税任务,利用“国土清查”,动员村民先交罚款后建房并由镇政府办理手续,以罚代批非法批准了54户村民占用耕地建房,共获罚款15万多元,占地10亩多(其中耕地7亩多)。另据调查,李迪喜在水东乡任职期间,采取同样的手段,非法批准22户村民建房,罚款近5万多元,占用耕地3.35亩。
  四川省华蓥市阳和镇阳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经阳和镇党委、政府的非法批准,实施中心村建设规划实施方案,规定凡到中心村建房者原有宅基地可不还耕。施工期间,国土部门多次责令停工,这个村拒不执行,直到中心街道建成,占用并毁坏稻田近8.5亩。
  上述7起严重土地违法案件均发生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冻结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文件下发之后,属于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国土资源部已责成有关部门依法撤销非法批准的文件并给予行政处罚,纪检和监察部门正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一批市、县、镇政府的领导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负有直接责任的土地局长被撤销职务、调离土地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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