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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安徽整顿前的情况看——农村电价缘何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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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1-07
第9版(社会周刊)
专栏:社会调查

  编者按:近年来,本报不断收到农村读者的来信,反映他们的照明电价过高,农民难以承受的问题。对农村居民照明电价长期居高不下,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十分关心,并多次指示有关方面积极采取措施,把这个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办好,让农民满意。
  安徽省经过近两年时间的整顿,全省大部分农村电价已降至合理水平。他们的做法,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本报记者与《中国电力报》记者在安徽调查后形成了两篇报道,今天刊登第一篇,介绍安徽省整顿前的情况;另一篇将于一月十四日在本版刊出,介绍有关部门是怎样将大部分农村电价降下来的。这两篇报道,希望能为各地做好这方面工作提供一些思路和办法。
  从安徽整顿前的情况看——
  农村电价缘何高?
  本报记者 江玉 《中国电力报》记者 张大和
  原因之一:
  农电负担重
  1997年12月9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安徽肥西县丰乐镇,随意走进一户农家。“大嫂,现在您家的电费多少钱1度?”“7角多。”“满意不满意?”“满意,满意。”这位家庭主妇面带笑容,回答得十分干脆。当日下午约4时,记者到肥东县梁园镇,在乡间土路上问一位迎面而来的中年农民:“以前您家的电费多少钱1度?”“1元3角多。”“高不高?”这位农民只是苦笑摇头,不回答问题。该县供电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电价电费高和当地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前些年全县有3.8万农户舍弃电灯,又恢复点煤油灯照明。
  有关资料显示,从1997年向上数5年,国家供给农民的照明用电,到村配电变压器,价格从未超过每千瓦时0.5元。而在相应的时间里,有些地方农民照明用电每千瓦时交的钱,高的达到两三元。原因何在呢?记者请教了安徽省电力工业部门的领导同志和有关专家,访问了市、县电力系统的负责人及乡(镇)电力管理站站长,才将问题弄明白。
  当前,我国城市居民照明电价的构成只有三项,即国家公布的电网目录电价+各省电力建设集资+三峡工程建设集资(每千瓦时0.013元)。其他别无任何费用负担。而当前我国农村居民照明电价构成中,除城市居民照明电价构成的三项外,还要加上农村集体电力资产的电能损耗费用,农村集体电力资产设备运行维修费用,乡(镇)、村电工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及人身伤害保险等费用,经地方政府批准的农村电网改造资金。有些地方农村居民照明电价中,还要支付农村电力发展基金。据有关部门测算,剔除其他一切因素,在正常情况下,农村居民的照明电价,也要比城市居民照明电价高出0.8至1倍。
  另外,农村经济要发展,就得办电,而且用的大多是110千伏以下的电力设施。全国大多数地方财政都拿不出这笔钱。那么,这类电力设施,农民不但要承担办电时的建设费用,而且还要承担电网建成后发生的电能损耗费用和电网运行维护管理等费用。
  记者调查时见到的所有电力系统的同志都认为,由于这些条件的限制,农村居民照明电价高于城市居民照明电价,是不可避免的。他们工作的理想目标,是努力把农村居民的照明电价降到合理水平。
  原因之二:
  设施损耗高
  安徽广大农村高、低压电网及其电力设施,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是六七十年代因陋就简建设起来的,许多环节先天不足。后来,又由于缺乏更新改造资金,随着时间的推移,设备陈旧老化,线路质量越来越差,因而农村电网电能损耗高出国家规定部分越来越多。归纳起来问题有两个:一是配电变压器“大马拉小车”。农村六七十年代建设电力设施时,经办人担心以后增容时筹资困难,一般都选用容量很大的配电变压器。配电变压器的容量超过供电范围内农户用电的实际需要,电力部门的同志形象地称之为“大马拉小车”。据统计,安徽农村高、低压电网整改前,90%的配电变压器是“大马拉小车”。配电变压器容量大,损耗的电能就多,无疑要加重农民的电费负担。安徽省电力系统同志为整顿农村电价作调查时,曾发现这样一个村,全村月用电负荷只有60千瓦,按需要有1台10千伏安配电变压器就可以了,而他们办电时选用的却是一台50千伏安的。这台配电变压器自身月损耗电能就达252千瓦时。也就是说,该村农户当月用1千瓦时的电,只加上配电变压器的电能损耗,就要交5.2千瓦时的电费。二是超半径供电,线路质量差。一台配电变压器的供电范围,以配电变压器为圆心,周围有个合理的半径。用户若在合理半径范围外,连接线路损耗的电能就超过合理限度。安徽在整改前有很多农村配电变压器超合理半径供电。与此同时,安徽省有些农村低压电网的质量也很差,通电线路的电线和电杆有许多不符合要求,一遇雨天,许多电就从线路漏掉了。安徽电力部门调查过这样一个村,全村月用电359千瓦时,而低压线路损失的电能,一个月竟高达426千瓦时。也就是说,该村农户当月用1千瓦时的电,只加上线路损失,就要交2.2千瓦时的电费。
  安徽省电力部门提供的数据是,整改前,全省农村电网每年损耗电量约10亿千瓦时。
  原因之三:
  管理弊端多
  安徽在整顿农村电价前,乡(镇)、村电工的选用和管理权,在乡(镇)和行政村。实践证明,这一管理体制,弊端甚多。
  导致“人情电”、“关系电”、“权势电”问题泛滥。安徽在整顿前,有不少地方,因乡(镇)领导有权管乡(镇)农电站,乡(镇)机关、干部家用电不交钱;因村电工的前途、命运掌握在村干部手中,村里办公及村干部家用电不交钱;因村里电费高低由村电工说了算,他们家用电就更不用交钱了。更有甚者,有少数地方,乡(镇)、村干部、农电工的亲朋好友家用电,也不交钱。安徽省电力部门的同志调查时就看到过,由于用电不交钱,有个村干部冬天竟在猪圈内点大灯泡为猪取暖。一村民十分得意地对调查的同志说:“我用电从来不交钱。电工是我叔!”这些不交的电费,通过农电工都转嫁到其他农村用电户头上,肯定会大幅度提升电价。安徽整顿前,一位镇农电站站长分析一个电价特别高的村农户照明电价,结果发现,该村农民所负担的电费,有70%是为“人情电”、“关系电”、“权势电”付的。另外,在一些农电工责任心不强的村,偷电问题也十分严重。安徽省电力部门调查时抽查一个村,34户用电,28户偷电。扣除配电变压器和输电线路的损耗,全村当月实用电461千瓦时,而用户电表上记载的总和却只有93千瓦时。把被偷的368千瓦时的电费分摊到93千瓦时的电费中,电价焉能不高!
  给农电工向用户“乱收费”、“乱加价”、“乱摊派”提供了机会。因为没有统一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而且村电工大多数都有乡(镇)、村干部作后台,一些素质不高的人,便利用“乱收费”、“乱加价”、“乱摊派”等手段捞钱。特别是村电工个人承包电费的地方,问题尤为突出。安徽在整顿前,有少数村电工通过贪污、挪用电费,收入相当高。有一个村电工向人炫耀说:“本村本月电价高低,全凭我今晚赌钱的手气如何:我若赢了,电价就低;输了,电价就高。”在这类人把持的地方,电价还有谱吗!
  以上情况说明,安徽省整顿前农村电价高,正像省政府一位领导同志说的,供电局没有多收,农民没有少交,问题出在中间环节。农村电价不合理加重农民负担的客观实际,农民反映电价高的强烈呼声,震撼了该省电力系统的各级领导和广大工作人员。他们把降低农村电价提高到关系农村的稳定,关系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心目中威信的高度来认识,下决心克服种种困难,把农村电价管起来,降下来。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及其他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他们与物价等部门通力合作,取得了了不起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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