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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中介市场需要规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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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1-07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来信

  人才中介市场需要规范
  近几年,随着下岗职工的增多,全国各地人才中介市场发展迅速。以北京市为例,1993年,全市有人才中介机构80余家,多以官办为主。到了1996年底,经劳动部门、人事部门批准的职业介绍机构和人才中介机构的数量已达300余家,其中民办和私人承包性质的中介公司占相当的比重。
  特别应当注意的是,人才中介市场的竞争,不同于产品的竞争,它应当为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失业人员提供真诚、有效、快捷的服务。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现在的人才中介行业的结构是多种模式共存,有劳动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所,有人事部门开办的人才交流中心,也有民办、社会团体创办及私人承包性质的职业介绍机构。单就劳动、人事部门开办的人才中介机构来讲,就缺乏统一的规范。比如,相同的业务,收费标准就不一样。劳动、人事两大系统通常是各管各的事,各定各的制度,至于这两个系统下属的或由其批准成立的中介机构,就更无规矩可循了。
  目前,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反映最为强烈的,就是中介机构的收费问题,争议的焦点不是收费的多少,而是收费后享受不到服务。职业介绍行业改变目前的自收自支状况,走由国家财政支持的公益之路是大势所趋。现在,上海市实行免费中介服务,所以整个劳动力市场和中介行业好管理,容易推行统一的规范。从长远看,免费中介是缓解就业压力的必由之路。但从我国当前人才中介行业的发展来看,一下子在全国范围推行免费服务,也许不现实,因为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均衡,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存在着差异,还需要一定时间的过渡。在这个过渡期内,规范人才中介机构的管理,统一收费、统一服务期限以及建立保护求职者的利益不受侵害的约束机制。因此,建议北京市对人才中介市场进行清理整顿。
  北京市西城区 佟景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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