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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多亩耕地哪里去了?——邓州市认真处理一桩土地信访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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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23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调查

  170多亩耕地哪里去了?
  ——邓州市认真处理一桩土地信访案
  本报记者 何小燕
  编者按:邓州市南桥店村四组的耕地在短短10年间减少了八成,这不能不让人感到吃惊。“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邓州市委、市政府正确看待前些年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认真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值得肯定。
  依法审批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企业及居民建房等各项建设用地,是《土地管理法》赋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职责,来不得半点马虎。土地管理者应当牢固树立“珍惜和节约每一寸土地”的观念,因为我们的历史使命是:“守得寸分田,留与子孙耕”。
  河南省邓州市南桥店村四组70余户农民联名给本报来信,反映该组耕地被大量占用,全组404口人只剩几十亩耕地,人均不到一分地,被非法占用耕地的“农业税”、统筹款和提留款等还要由村民承担。他们向邓州市有关部门反映,未能得到合理解决。为此,记者专程赴邓州采访。
  违法占用耕地
  南桥店村第四村民小组位于邓州市南郊。近十几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集体与个人办厂、建房占用了该村大量土地。据南桥店村档案记载,1986年该组耕地面积207.02亩,而现有耕地经市有关部门和村民代表共同勘丈,仅为31.8亩。也就是说,南桥店村四组的耕地在12年内减少了175.22亩。据调查,使用土地的单位、个人有的办理了用地手续,落实了土地补偿等费用,核减了农民按耕地面积承担的税费;有的少批多占,超面积建房,如白落供销社等12个单位,经有关部门批准用地47.4亩,而他们实际占地67.28亩;有的未批先占,如城关镇化学制剂厂、邓州市棉纺厂及一些有来头的人,未办理任何手续,便在四组的土地上大兴土木;有的征用土地后迟迟不搞建设,将其中的部分土地转手倒卖。如市公安局汽修厂1993年征用南桥店四组耕地9亩,实占9.63亩。1994年11月,公安局将紧临公路的1.33亩土地转让建房,收款22.83万元,抵交占用四组土地补偿费。利用剩余的7.67亩土地建胶合板厂,后因产品无销路,被迫于1995年停产。此后,这片土地一直闲置。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珍惜每一寸土地,让土地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是村组干部的一项重要职责。然而,南桥店村四组原组长唐崇先对待土地的态度却令人费解。1988年擅自占地4.8亩建停车场;1993年3月,未经审批占用耕地10.94亩,开办汽车拆装厂;1993年11月,在拆装厂东侧未经批准占地2.34亩,开办油毡厂……南桥店村四组的土地就是这样在短短的10年里被蚕食殆尽的!未按照规定办理征用手续的土地须交纳的农业税及“三提五统”等费用一直由村民分摊。
  弄清事实真相
  在这些被占用土地中最有争议的是双凤服装厂的用地。四组村民反映,1995年,“邓州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双凤服装厂”以每亩1.5万元的价格购买四组10亩耕地,并将其以荒地的名义向市人民政府申报(县级人民政府有10亩以下荒地的审批权),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土地管理局审批。在实际转让过程中,存在批少占多、拖延支付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等问题。
  市土地管理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995年4月,双凤服装厂以建厂为由向市土地管理局申请用地,市土地管理局代表政府从南桥店村四组征地10亩,出让给该厂。双凤服装厂受让的土地原为耕地,但在1992年初,四组原组长唐崇先在没有办理征地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将这块地圈起建汽车拆装厂,后因经营不善而闲置,此地后来一直荒芜未耕。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荒地是指“尚未开垦种植或曾开垦而荒废达三年以上的土地”。该地在征地时已荒芜三年,市土地管理局与四组原组长签订征地协议时,将其定为荒地。
  记者与市委、市政府调查组了解的情况是:双凤服装厂受让的土地在1993年3月前一直是耕地。1995年4月10日,市政府批准征用这片土地时,撂荒时间仅为2年1个月。也就是说,市土地管理局对这片土地的地类认定是错误的,征地批文无效。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在1995年4月5日由四组原组长唐崇先与市土地管理局签订的《征地协议书》中规定了征地界限,征地数量为10亩,付款方式为一次付清。然而,他在同年4月30日与双凤服装厂签订的《征地补充协议书》中却将征用土地数量定为11.02亩,每亩1.5万元,加上附属物折款合计为21万元,付款方式为“自接到土地局文件之日,乙方先付甲方总款额的50%,剩余50%由乙方在1995年12月以前一次性付清”。记者见到的最早的收条复印件是1995年5月和1995年8月由经手人四组原组长唐崇先、收款人张吉才手写的两张白条,共计10.2万元。而这笔钱真正反映在四组的账面上是1997年3月,且转借到四组原组长唐崇先任厂长的光明制革厂。
  认真调查处理
  记者离开邓州后,邓州市委、市政府“处置四组土地信访问题领导小组”一直没有停止工作,市委书记李天岑、主管副市长何明海亲自过问案件查处工作。在他们的大力支持下,调查组对这桩信访案提出了如下处理意见:根据现有土地情况,据实确定农民的税费负担;由有关部门对照条件,做好四组村民农转非的前期准备工作,逐步按有关政策办理;责令未经批准占用土地的市棉纺厂、城关镇化学制剂厂和11家超占土地单位写出书面检查,接受处罚,补办完善用地审批手续;收回邓政土[1995]33号文件,解除与双凤服装厂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注销土地使用证;市公安局汽修厂超占的0.63亩土地须依法补办手续,征地建设项目要加快进度,逾期不能建成使用,土地由政府另行调节使用,违法转让的1.33亩土地,依法处罚后补办完善出让、转让手续……
  邓州市南桥店村四组村民反映土地被大量非法占用的信访案终于水落石出了。村民们对自己反映的问题能够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并基本得到解决而感到满意。然而,记者的心里却难以平静:倘若邓州市在土地征用审批管理上早一点儿动真格的,南桥店村四组的土地状况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吗?这桩信访案会发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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