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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 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谈《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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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2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
  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谈《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本报北京12月24日讯 新华社记者刘思扬、本报记者郑宏范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发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近日,记者就《规定》的有关问题采访了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他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制度保证,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的党内法规制度,在党风廉政制度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各地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夏赞忠说,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建立和实行。党的十四大以来,江泽民总书记明确指示并多次强调要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尉健行同志亲自部署和指导有关试点和文件起草工作,胡锦涛同志主持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审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据了解,今年初,中央纪委根据中央要求和各地的实践经验,着手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法规文本的起草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尉健行专门听取部分省、市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的意见,对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具体内容作了重要指示。
  夏赞忠说,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和必然要求。当前,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片面理解党的基本路线,片面强调抓经济,忽视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要以法规制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督促他们切实担负起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保证经济工作健康、顺利进行,保证干部队伍勤政廉政,确保两个文明健康、协调发展。
  夏赞忠认为,《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发布实施,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法制轨道的重要标志,是“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的具体体现。他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建立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是从源头抓起,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腐败的有力举措,它的发布实施,有利于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感,使他们既要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从而必将有利于实现全党动手,共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
  夏赞忠说,领导干部是否真正履行领导责任是广大群众非常关注的问题。针对当前少数领导干部责任观念淡薄,出了问题责任追究不到个人的情况,《规定》中明确指出,对领导干部责任范围内出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有直接责任的要追究,没有直接责任,但有领导责任的,也要追究。尤其是在反腐败斗争中暴露出的以权谋私、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等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重大问题,要坚决查处。
  谈到如何贯彻落实《规定》,夏赞忠认为应突出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即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措施;抓住难点热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考核测评,加大追究力度;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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