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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声协奏最动人——海洋采访札记之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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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25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中华环保世纪行

  涛声协奏最动人
  ——海洋采访札记之四
  本报记者 李新彦 白剑锋
  前不久,记者来到辽宁省盖州市的一个村庄采访。这里正在兴建一个可停泊400条渔船的船坞,工地上一片沸腾。但是,随行的营口市海洋局的负责同志却说,船坞属于非法建筑。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1993年颁布的《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用海单位使用国家海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到海洋主管部门办理海域使用证,实行有偿使用。但是,该村只向盖州市水产局交纳了海域使用费,并没有得到海洋局的批准。营口市海洋局得知这一情况后,先后两次责令该村立即停建船坞及有关工程,同时申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任何理由越行业、越职权审批使用国家海域。
  事实上,海洋局的措施并没能阻止该村“大干快上”的进度。由于《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只是部门规章,其法律效力很难被其他部门认同。
  这个村庄船坞建设中暴露的问题,是“群龙闹海”体制的一个缩影。多年以来,陆上产业向海洋延伸便产生了海上的行业管理,传统的行业管理各有各的法规作后盾,而且“自成体系,家家通天”,从而造成管理权重叠、决策程序分散、政出多门、令出多头等。由于体制不顺,眼前有利的事,大家争着管,矛盾重重;眼前无利的事,大家互相推诿,管理失控。
  据了解,类似的冲突在沿海地区普遍存在。辽宁大连港航道锚地和当地养殖区经常发生矛盾,依据《海上交通安全法》和《渔业法》,双方都有权划定作业区,结果养殖区与航道锚地重叠,轮船的螺旋桨被网缠住的事故屡屡发生,农民要求索赔,年年纠纷不断。
  河北石油勘探开发部门也经常和渔民发生争执,由于石油勘探开发和养殖捕捞许可证颁发单位不同,区域难免重叠,一些渔民动辄以污染问题纠缠海上石油作业单位。
  辽东湾某地区,林业部门变卖林场,土地部门出售砂石,交通部门批建码头,已使海岸资源受到巨大的创伤,海岸逐年后退。
  湄洲湾是福建沿海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也是全国重点耕海牧渔基地、石油化工基地和国家级重点旅游风景区。但是,由于海域功能区划滞后,三者之间的矛盾在所难免。湄洲湾因为缺乏有效的统一管理机制,污染事故时有发生,破坏了海洋环境,影响了经济发展。
  目前,我国海洋管理涉及农业、渔业、林业、海洋、港口、交通、城建、石油、旅游、环保等诸多部门。虽然各个部门管理海洋的积极性都很高,但由于权限交叉,职责不明,结果往往管理效率低下,漏洞很大。
  在广大的海域里,由于普遍存在无序、无度、无偿开发,许多海域缺乏综合功能区划,往往造成互相争资源、争空间,最终牺牲的是海洋环境与资源。
  福建厦门市为了走出“群龙闹海”的怪圈,近年来成功地探索出一条集中协调、专家咨询、综合执法的海洋管理新路子,实现了管海“一盘棋”。过去,厦门市有15个分别隶属于中央、省、市的涉海部门,以行业管理为主的传统海洋管理体制造成了各自为政、权限交叉等弊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厦门市决定大胆改革,走海洋综合管理之路。1995年,该市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海洋管理协调小组。次年,又成立了海洋专家组,为厦门海域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提供科学咨询。1997年,厦门市海洋管理办公室正式挂牌,成为市政府进行海洋事务综合管理的常设机构。海管办组织海洋专家和有关部门,制定了海洋开发与保护的总体规划,为实行综合管理提供科学的支撑体系。同时,海管办组织8家涉海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队伍,联合成立了海上综合执法协调小组,实现了“海上执法一把抓,问题处理再分家”。厦门市通过实行海洋综合管理,解决了各涉海部门之间的矛盾,减少了许多扯皮和内耗,使海洋经济迅猛发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持良好,为我国进行海岸带综合管理提供了宝贵经验。去年,厦门市被国家环保局首批授予“环保模范城”光荣称号。
  有关专家指出:海洋管理管什么?怎么管?这是必须认真研究和思考的问题。海洋管理包括国家海洋合法权益管理、海洋环境管理和海洋资源管理。世纪之交,建立科学的现代海洋管理体制势在必行。首先,国家应增强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切实完成协调产业间关系、监督管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活动的任务。其次,应组建统一的海上执法队伍。目前,分散的海洋管理体制造成了各家“分兵把守”的局面,一方面形不成海上执法“合力”,单方面的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另一方面,队伍的重复建设又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为此,在海监、港监、渔政、海上公安等基础上组建统一的海上执法队伍实属必要。另外,国家应尽快通过立法来确立海洋综合管理在整个海洋管理中的地位,确立现代海洋管理体制。
  人们期待着“群龙闹海”的局面早日结束,让阵阵海涛响起美妙动听的“协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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