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阅读
  • 0回复

较劲儿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26
第8版(副刊)
专栏:金台随感

  较劲儿
  陆士华
  这两年,拍卖场是个迭爆奇闻的地方。有些东西拍出的“天价”,叫我们这种笃信物有所值的人,干脆找不着北。拍文稿,拍“标王”,拍“大红灯笼”,拍卖师那一槌敲下来,地动山摇,“五洲震荡风雷激”。
  闹不懂那是“拍卖槌”还是“魔槌”,买家到底着魔的是什么。幸好,拍卖槌的魔力终归有限,日子自有它涤洗迷乱的功能。先是听说“文稿竞拍”不过是企业家的广告行为,顺带露脸的是作者,一块和企业享受着人们的注视,尽管槌声响过之后,一切热闹便烟消云散。接着听说当了“标王”的非但没有因此飙升,反倒备受其累。当初骑着“魔杖”上天的情景虽然惬意风光,然而骑虎难下,想要落到地上却不那么容易。
  身价一千三百八十万元“大红灯笼”——“气死风”呢?据说是栖身在车库里,沉寂三年之久。那位农民企业家一时的激昂慷慨,使“一对大灯笼毁了一座园子”。而他本人无力偿还贷款,负债离开北京返回家乡。“大红灯笼”终于在1998年国庆节期间展了出来,但能有多大回报也令人怀疑。天安门的灯笼谁不到天安门去看,反而要跑到大远郊去?还是个旧的!
  拍卖槌的魔力究竟在什么地方?想想就是激发了一种“较劲儿”心态。寻常的买卖,是买家与卖家砍价,“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一进拍卖场,不同了,是买家和买家争夺。这就是拍卖槌的魔力,拍着拍着,就拍昏了买家的头脑。大家较着劲儿地志在必得,孤注一掷。
  这算不算也是一种“斗富”?不好一概而论,但有的确有类似的动力源在作怪。一些大款的斗富,比排场,赛富贵,争风吃醋,一掷千金,始作俑者,还不就是这个“较劲儿”心态?当然,“拍卖”与“斗富”有很大区别:一个是生意场上的斗法,一个是个人品德的表演;一个俨似大智大勇,一个纯是无聊、愚昧。
  这样的界别,大约不会有什么异议。但一说到无聊、愚昧,那些斗富的大款,可能就会反唇相讥为自己解围:“你就不算愚昧,难道一点儿没头脑发昏吗?”这种“五十步”与“百步”之比,很可令一些在拍卖场上斗风光的人汗颜。这么一论,还能比出好多同类的事情。在拍卖场上较劲儿,毕竟是一家之谋,一人之策。最后的结果,也就是商战上的一个输赢罢了。如果是在什么会议上,来了什么兴致,较起劲儿来报指标,说大话,危害性就大了。
  “较劲儿”这个词,可以连带扯出一些话题来,算是它的一个家族。比如“激将法”,“鹬蚌相争”,“当事者迷,旁观者清”,甚至“人活一口气,佛受一炉香”等等。
  避免“较劲儿”的昏态,最好的法子就是远离“是非之地”,避免掉进那个圈子,沾染那个氛围。但细想,这其实并不是易事。泛言之,人活世上,谁没个圈子?有圈子就难免“入乡随俗”,泡进那个圈子的氛围之中。比如知识分子为出一本书较劲儿,为评职称较劲儿;有个一官半职的为级别较劲儿;做生意的为摆谱儿壮门面较劲儿,等等。有许多事,局外人看着觉得十分可笑,局内人却当做天经地义而朝思夕计。
  远离不了这个凡尘,那就只能看个人的修炼。即使不能大彻大悟吧,多少也得想开一些。做不了“大笑了今古,乘兴便西东”那么豪放,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不去拥到一起凑热闹。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