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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份答卷——“三法”知识竞赛侧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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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29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

  十万份答卷
  ——“三法”知识竞赛侧记
  宋锐
  “看到报上的试题,我们全家人围坐一起,先念试题,再学法律,然后逐题寻找答案。答完试题,全家人既学到了法律知识,又增加了生活乐趣。”
  这是参加“三法”知识竞赛的一位河北退休老干部给竞赛组织者的来信。在这次竞赛的答卷中,类似这种全家参赛的情况很多。
  10月13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试题。现在,判卷已结束,公证抽奖进行完毕,获奖名单也已经在人民日报上公布,竞赛活动本身可以说是圆满完成了。但是,在竞赛组织的前前后后,却还有很多感人的故事不为人所知。
  在众多的法律中,这次知识竞赛的三部法律可谓与百姓生活最密切相关了。5年来,这三部法律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巨大作用有目共睹,许多人开始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但是,要使它们真正被广大普通百姓所了解和掌握,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很多。
  于是,在“三法”颁布5周年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家工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人民日报社联合举办了这次知识竞赛。这次竞赛活动目的有两个:一是纪念“三法”颁布5周年;二是进一步在全民中普及“三法”知识,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
  一场活动是否搞得成功,参与程度是首要关键。这些年来,知识竞赛、有奖竞猜之类的活动比比皆是,人们对此早已司空见惯。开始筹划“三法”知识竞赛的时候,组织者们对活动的参与范围和影响程度没有作太高的估计。在最初几次的协商中,根据以往的经验,大家认为回卷数量大约在3万至5万份之间。最后的结果却大大出乎竞赛组织者们的预料,到整个活动结束,竞赛办公室共收到回卷近10万份。
  让竞赛组织者们感受最深的,是参赛者们认真细致的态度。河南郑州一位参赛者在寄来答题卡的同时,还把自己答每一道题的思路和依据完完整整地记录下来,寄来满满40页信纸,让人不得不由衷佩服。山东招远几位参赛者托别人寄来答卷,谁知在填写信封时不小心将寄信人姓名写错了。他们知道后心急如焚,马上又补拍来一封电报,作了更正说明。有几位参赛者在答题时遇到一些疑难,就来信探讨出题的原意,询问是否出题有误。
  一位老师在信中写道:“我是一所民办学校初二年级的政治课老师,初二的政治课是法律常识教育。当人民日报发布三法知识竞赛试题时,我们正在给学生讲述第三课依法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这章教学目的之一就是让学生了解这三部法律。于是,我给学生们找来三部法律,学生们利用课余时间边学边做题,这种形式大大地调动了学生们的积极性。”在这次竞赛中,这种师生共同学法的情况还有不少,像天津蓟县白塔子中学、辽宁朝阳世纪完全中学、陕西延长县光华中学、江西铅山县商业学校等等,都是师生们一边学法,一边答题,真正做到了寓教于乐,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教育课。
  既然是竞赛,就必然要争个奖次什么的,但这次的法律知识竞赛却又有不同。湖南醴陵有全家八兄妹集体答题后在来信中说:“答得不知道是否正确。能否抽到奖,这是另一回事,重要的是能多学到法律,今后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我们参赛的主要目的。”开滦机电厂的一位退休职工看到人民日报刊登的试题后,特意第一次参加知识竞赛,目的就是为了学习和提高,并以实际行动支持这项普法活动。
  不少参赛者来信称赞知识竞赛这种普法形式。一位在煤矿工作的女同志在信中说:“我很高兴参与这次竞赛活动,因为它教给我们许多平时学不到的知识,同时我也希望有更多的朋友参与,以达到竞赛的预期目的,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参赛者们还在来信中谈日常生活中学“三法”用“三法”的感受,讲自己身边守法的或是违法的事件。更有不少参赛者对整个国家的法制建设和法律宣传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看法。西安一位退休的老编辑在来信中希望普法宣传要进一步深化,并坦言了自己的三点建议。
  这次活动的近10万名参赛者中,既有80多岁的老人,也有十一二岁的学童;既有普通的消费者,也有工商、技监等部门的执法者。是什么把这么多人吸引到一个普通的知识竞赛中来呢?透过答卷和来信,可以发现,吸引他们的正是中国老百姓对法治的那份希冀和渴望,而这也正是推动中国法治不断发展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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