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阅读
  • 0回复

学会运用法律解决问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29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法治论苑

  学会运用法律解决问题
  李炳亮
  当今,社会管理工作正面临着一次大的转变,转变的重点之一,就是学会运用法律解决问题。这既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更是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运用法律解决问题,法律意识很重要。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可能将所有的法律法规都通晓,但不可以没有法律意识。只有树立了法律意识,才会灵活运用法律于日常工作之中;才会清楚哪些是属行政做的,哪些是该法律办的;才会积极、主动地学法、用法。当然,法律意识的建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学习与提高,需要营造一个运用法律的公务环境。
  运用法律解决问题不能叶公好龙,必须克服三种思维定势与心理障碍:一是“怕麻烦”,认为行政工作就是拍板定案,而法律程序太多。二是“怕丢人”,认为行政关系是一种上下级关系,而法律关系是平等关系,与下级一起让法律作裁判有点“拉不下脸来”。三是“怕费时间”,认为行政手段来得快,按法律办来得慢。
  当然,运用法律解决问题,不是要丢弃其它的工作方法与手段,恰恰相反,对于我们党在长期革命与建设实践中积累的一切宝贵经验与方法,都要继承和发扬。
  变革中面对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在确是转变一下固有思维、学会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时候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