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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纪念大会呼吁 保护生物多样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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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29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纪念大会呼吁
  保护生物多样性
  本报北京12月28日讯 记者李新彦、白剑峰报道:由国家环保总局主办的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纪念大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为了保护全球的生物多样性,1992年在巴西首都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53个国家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我国是这个公约的最早的缔约国之一。从1995年起,联合国将每年的12月29日确定为“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邹家华、全国政协副主席宋健在今天的大会上讲话。他们指出,生物多样性既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也是一项重要的国家主权。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世界各国共同的义务和责任。据介绍,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拥有高等植物3万余种,脊椎动物6347种,均居世界前列。我国生物物种不仅数量多,而且特有程度高,生物区系起源古老,是世界8个作物起源中心之一,培育和驯化了大量经济性状优良的作物、果树、家禽、家畜物种和数以万计的品种。因此,在世界生物多样性中占有重要地位。
  我国十分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了履行《公约》,提出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家战略,强调要尽快查明生物资源家底和濒危物种现状,进一步加强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发展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并加强保护、建设和管理。为落实上述战略,有关部门还制定了一些部门和跨部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
  近10年来,为了遏制生物多样性锐减的趋势,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在完善生物多样性立法体系的同时,也加大了执法力度,查处了一批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对犯罪分子予以严惩。
  截至1997年底,我国已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926个,面积达7698万公顷,占陆地国土面积的7.64%,使一大批具有重要科学、经济、文化价值的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特别是国家公布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70%的野生动植物,都在保护区内得以栖息生存。另外,我国还建立了512个风景名胜区和870个森林公园,并建立171个动物园、111个植物园和200多个野生动植物繁育中心,同时建起了一批现代化遗传资源保护设施。
  但是,由于人口的急剧增长、环境污染以及不合理的开发建设,造成某些区域性生态系统急剧退化,自然灾害不断加剧,不仅破坏了物种栖息地,加剧了物种的濒危和灭绝,也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据初步统计,近几十年来,我国大约有398种脊椎动物濒危,200种植物灭绝,4000至5000种高等植物处于濒危或临近濒危状态。这种状况如不尽快扭转,将给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国民经济发展造成巨大威胁和损失。因此,会议呼吁:为了青山绿水和蓝天碧海,为了子孙后代的未来,全社会要积极行动起来,共同保护已受到严重威胁的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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