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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物多样性营造优良环境 黑龙江湿地保护法制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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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30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体育)
专栏:

为生物多样性营造优良环境
黑龙江湿地保护法制化
  本报哈尔滨12月29日电 记者董伟报道: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前夕,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率先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使该省的湿地保护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黑龙江省的湿地面积占全国的10.8%,约为270万公顷。其中,扎龙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国际《湿地公约》名录,三江平原湿地被列入亚洲湿地名录和中国重点保护湿地名录。
  由于多种原因,黑龙江省的湿地面积大幅度减少,以三江平原为例,由于大量开垦,这里的湿地面积已由建国初期的443万公顷,减少到1997年的190多万公顷。随着湿地的开发,湿地景观急剧减少,珍稀濒危动物和经济动植物的生存受到威胁,地下水位下降,大部分水域的水环境质量已达不到功能区要求。
  1996年,黑龙江成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今年7月,黑龙江省一边抗洪,一边组织了两个多部门、多学科的调查组,开展了湿地资源与开发利用、保护及保护中存在问题的调查,历时3个月,形成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最后以省委文件印发。这是国内第一个关于湿地保护的文件。
  黑龙江省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都取得很大进展,自然保护区总数已达104个,总面积达到267.14万公顷,其中,丰林自然保护区已成为国内外有关单位从事科研、宣传、考察、交流的基地,被批准加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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