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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还农民以清白 检察院道歉又赔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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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1-06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法律还农民以清白
  检察院道歉又赔偿
  官晋东
  最近,被云南省永胜县法院宣判无罪的程海乡农民季正清,收到了该县检察院向其支付赔偿金并赔礼道歉的决定书。他流着热泪感谢人民法院公正执法,切实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1996年春季“严打”斗争期间,永胜县发生了一起入室盗窃案。5月21日,该县程海乡东湖行政村31岁的农民季正清,被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犯罪正式批捕,随后被提起公诉。
  同年6月27日,永胜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季正清被诉盗窃案。经过庭审,合议庭认为该案公诉人指控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为了严肃公正执法,法官们又到发案地作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结果也未取到有关证据。7月29日,县法院依法作出季正清无罪的判决。随即,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丽江地区检察分院对本案进行了复核,亦认为永胜法院判决正确。8月14日,季正清被无罪释放。收到判决书不久,这位边远山区的老实农民,拿起了法律武器,向永胜县检察院要求赔偿。
  日前,永胜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书面决定:向被错误逮捕关押86天的季正清支付赔偿金1296元人民币,并赔礼道歉。
  神圣的法律,终于给被冤枉者一个公正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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