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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家华报告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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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2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在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邹家华报告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王雷鸣、汪金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邹家华今天在向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报告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时指出,我国海洋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5至6月间组织3个检查组对海南、辽宁、山东3省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邹家华在请常委会组成人员观看了一部海洋环境遭受破坏的资料片后说,从检查的情况看,海洋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15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的环保和海洋意识不断有所提高,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逐年加大,海洋法制建设得到加强,海洋保护区建设步伐加快,局部海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远海海区水质保持良好。
  他同时指出,近年来由于一些地方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开发海洋与保护海洋的关系,在海洋环境保护中措施不力,执法不严,致使海洋资源开发过度,陆源污染不断加剧。其结果导致我国近岸海域的环境质量逐年退化,近海污染日益加剧,环境灾害频繁发生,生态破坏日趋严重。4个海域比较,渤海污染尤为突出。这些已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我国沿海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邹家华指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海洋水体质量呈下降趋势,有一半以上的近岸海水受到严重污染;近海污染范围不断扩大,在渤海、黄海、东海、南海4个海区油类污染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趋势,污染比较严重的海区范围也由80年代初的珠江口扩展到粤西、粤东、北部湾,甚至海南岛部分海区,其他海区污染比较严重的还有辽东湾北部、渤海湾西部和海口湾等地;陆源污染物排海问题相当突出,仅沿岸工厂和城市直接排海的污水每年就达100亿吨,主要有害有毒物质146万吨,对生态十分脆弱的近岸海域造成了巨大冲击;渤海污染日益突出,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渔业资源渐趋枯竭,拯救渤海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海域污损事件频繁,赤潮、溢油、违章倾倒以及贝类传染病毒等污损事件发生频率越来越高,不仅对海洋环境和资源造成严重损害,对人体健康影响也构成威胁;海洋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目前,一些地区还存在着不合理的盲目围海建设、大面积的挖沙采石、乱挖珊瑚礁、滥伐红树林等违法现象,严重破坏了我国的海洋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造成了大范围的海岸侵蚀或淤积,损害了海洋生态系统,减少了物种的多样化,加剧了海洋灾害的危害。
  邹家华说,检查组对进一步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提出以下建议: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和海洋意识;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方针,切实保护海洋环境与资源;坚持陆海并重、防治并举的方针,努力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加快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加强执法监督,依法保护海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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