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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的骨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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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1-0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保姆”的骨气
  建达
  据上海一家报纸报道,该市一位名叫韩国英的妇女,到古北新村太阳广场一日本籍居民家当保姆时,广场保安和工作人员强迫她从地下室通过,不许她走大门。韩女士气愤至极,投诉上海市政府信访办公室,致使太阳广场受到严肃批评。该广场物业管理处近日又突然把韩女士找去,说可以将她原来持有的“保姆卡”换成“朋友卡”,这样,她作为日本籍居民的朋友,便可以“名正言顺”地从大楼正门进出了。这个“建议”理所当然地遭到韩女士的拒绝。她说:“我做保姆,堂堂正正,何必要改头换面?”
  韩女士的回答,表现了自己的骨气,令人钦佩。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在赞扬韩女士的同时,也毫不留情地批评太阳广场某些人“侮辱他人人格”、“看不起自己的同胞”、“势利眼”等等错误言行。依我看,除了上述这些错误以外,太阳广场的某些人还陷入了一个致命的泥坑———那就是陈旧、腐朽、落后的择业观、等级观。
  何为“下人”?旧时把人分为三六九等,凡从事艰苦劳动或奴隶式劳动的人,都被统治阶级划入“下人”之列。倒是那些游手好闲的八旗子弟、饱食终日的王公贵族成了“上等人”。这是历史的悲剧。
  解放以后,劳动者无论从人格上还是他们所从事的职业上,都得到了应有的尊重,“下人”———这个带有侮辱性的字眼已经很少有人提起。“劳动人民”成为最高尚的称呼。这是历史的进步。现实生活中,只有职业的不同,没有人的贵贱。任何劳动,都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这已经成为文明社会的共识。上海太阳广场某些人对待一位从事保姆工作妇女的态度,实在是太落伍了。轻的说,是缺乏现代人的素质;重的说,是违反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原则,而且侮辱了他人的人格。
  历史即将进入一个新的世纪。从理论上说,类似把保姆称为“下人”的现象是不应该发生的。但是,那些陈旧、落后的择业观、等级观,并没有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在一些人心中还有市场。不少地方有人没活干,有些活却没人愿意去干。有些城市竟出现了几十万人待业没活干,却有同样数量的外地民工在该地打工的怪现象。可见,要想彻底杜绝类似上海太阳广场那样的恶劣现象,重要的还是要像党的十五大所提出的那样,加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全民族的整体素质。只有这样,所有的劳动和劳动者才会得到真正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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