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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旧家电 别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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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1-19
第11版(经济生活)
专栏:

  进口旧家电 别买
  本报记者 龚雯
  最近,人们在海南市场见到了大量进口旧家电,而当海南商检局会同省工商局、省环境资源厅调查后却发现,这些特殊的“进口货”大部分不合格。
  目前,海南进口旧家电市场不断膨胀,在海口市即有8家,所销旧家电均为日本货。有旧空调机、旧彩电、旧电冰箱。单价从几百元至二三千元不等,约为进口新产品价格的1/5到2/3左右。在三亚市也出现了类似情况。
  海南商检局在对海口市场旧彩电抽样检测中发现,这些彩电原使用110V或100V的电源电压,只是销售前临时在后盖内侧安上了一个简易环形升压、变压器,改为220V电源后应付使用,其性能指标远远达不到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在外观检验中,发现这些旧彩电外表脏污,有明显划痕,机体内灰尘附聚厚重,有的电路板零部件锈蚀严重。大部分销售商根本不把改制电源和部件旧损的实情告知消费者。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旧家电属限制进口商品,只能作原料用,应严格加强管理。但经检查,海南旧家电产品全都没有商检证书,申请进口单位和销售单位将本属于限作原料用的旧家电,成批改制电源后混入正常的国内旧货市场销售。在被海南商检局查检的海口8家商店中,能够提供现货来源证明的仅3家。
  商检人士指出,上述进口、经营者既无国家环保局的审批手续,更无申请产品装船前检验,到货后也未报商检、环保部门验管,且销售有蔓延之势。他们呼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核、管理制度,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惩处;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购买进口旧家电;对已投入市场的,应全部进行检测,对不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一律没收销毁;各主管部门原则上应不再批准境外废弃的旧家电进入我国,对作为原料进口的,须定点定量从严分解,坚决制止旧家电改制改装后混入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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