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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阳冈酒厂诉侵权案一审审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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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2-07
第8版(法制纵横)
专栏:政法短波

  景阳冈酒厂诉侵权案一审审结
  本报讯 山东景阳冈酒厂诉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聊城糖酒站商标侵权纠纷一案日前由山东省聊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经查,被告景芝酒业公司使用的带有“武松打虎图”的景阳春酒包装、装潢构成对原告山东景阳冈酒厂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一审判决被告景芝酒厂停止在其生产的景阳春系列白酒的瓶贴和外包装、装潢上使用“武松打虎图”,并赔偿原告景阳冈酒厂经济损失九百三十六点九九七万元。(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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