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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一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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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03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制沙龙

  善待“一一○”
  荣处仁
  “110”原是公安机关为紧急处置正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警情而设的报警电话,在新的时期,又增添了救助危困的内容,并向社会郑重承诺:“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
  然而,菜市场内为几分钱争执,拨打“110”;儿子不送父亲去医院看病,拨打“110”;“买米换气拿钥匙,送人送饭接孩子”,拨打“110”;更有甚者,以恶作剧而扰警之事时有发生。“110”也有难言和尴尬,“110”也会力不从心。
  警察应当理解群众,群众也要理解警察。
  要知道,我国目前警力严重不足,各地警察都在满负荷甚至超负荷地工作。因此广大群众是否从爱护民警的角度出发,自己能设法解决的困难尽量自己解决,不要事无巨细都推给民警,以免“110”因应付大量的社会一般性求助而贻误及时出警打击犯罪。
  况且“110”并非是万能的。
  我们不应把“110”等同于“市长热线”或新闻单位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热线电话”。“110”其特定含义是接受群众报警,指刑事、治安案件等与社会治安有关的情况、信息,它具有突发性、后果严重性等特点,要求警察像接“119”一样火速处警。
  那么,社会有关职能部门、服务行业,是否能够更好地发挥本部门、本行业的职能作用,以分流公安机关面临的日趋严重的“服务”压力,使警方在人力、物力、财力都有限的情况下,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更好地完成处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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