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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的尴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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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3-03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110”的尴尬
  人民公安报记者 刘灿
  河南郑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曾接过一位女士的电话,她在歌舞厅跳完舞出来,总是觉得有人在跟踪她。于是,她请求派巡警护送回家。巡警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那位女士的报警地点并用警车将其护送回她的住所。第二天晚上,该女士在其住所附近再次拨打“110”,称她要去西郊参加同学的生日宴会,天黑了,路途又远,很害怕,要求巡警护送赴宴。一位巡警拦住一辆“面的”,该女士一见却拒绝上车,向巡警质问:“不是有困难打‘110’吗?不是有困难找巡警吗?我害怕是不是困难?你们为什么让我坐‘面的’?你们为啥说话不算数?”
  一位女士在买菜时因2分钱与菜贩发生争执也拨打“110”。巡警到达后调解了纠纷。没成想,巡警刚一离开,该女士与菜贩再度争吵,又打“110”。巡警再次前往调解,感到很为难。此时,该女士又把矛头转向巡警:“这不是2分钱的问题,这是涉及到商业道德的问题。我作为一个纳税人,警察有责任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有困难找警察,困难没有大小之分,2分钱的困难也是困难,你们别让我对‘110’失望!”
  在郑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记者听到一些“110”报警电话录音,其中有辱骂的,有调笑警察的,有放音乐的,有报称外国发生火灾的。翻“110”记录本看到,一女士报警称一家具厂门口有只狼狗咬人,巡警到达现场后,狼狗的主人竟唆使狼狗扑咬巡警。
  郑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张道直忧心忡忡地对记者说:“滥用‘110’的承诺,使我们感到尴尬,有时啼笑皆非。”前不久,一中学生因偷了一辆自行车被派出所治安拘留,其家长向“110”求助说,孩子还年轻,一旦被拘留,前途将受到影响,“110”是有难必帮,现在家里遇到这么大的困难,务必请帮忙给派出所讲讲情,他们全家将感激不尽。
  令“110”有口难言的是他们不仅要面对群众的求助,而且有些部门在执行公务时也打“110”让巡警去助威。当巡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是属于公安部明令严禁参与的非警务活动而拒绝配合时,还往往遭到一些意外的责难。
  记者了解到,郑州市“110”平均每天接警532起,其中非警务的占53%。
  作为人民警察,为民排忧解难是天职。因为,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宗旨。但是,作为社会公众对“110”的承诺,是否应该有一个公正、客观、冷静的态度?
  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人民警察在郑重的承诺中强调的全部是义务,无疑,这是加强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但是,社会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不平衡,时常使履行承诺的人民警察陷入一种窘迫和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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