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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国资再“流血”——上海市检察机关查处国有资产流失犯罪述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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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1-1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莫让国资再“流血”
  ——上海市检察机关查处国有资产流失犯罪述评
  本报记者 吴兢
  所谓国有资产流失犯罪,并不是刑法所规定的正式罪名,而是当前实际存在的一个令人痛心的“黑洞”。由于管理松懈,加上监督不力,大量宝贵的国有资产便在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侵蚀下流入了这个庞大的黑洞,国有资产流失犯罪在经济犯罪案件中的比例逐年上升。
  以上海市虹口检察院近年来查处的国有资产流失犯罪案件为例,以下数据可谓令人触目惊心:
  1995年,该院查处国有资产流失罪案45件,占经济罪案的36%,案值100万元,流失的国有资产1000万元;
  1996年,该院查处国有资产流失罪案48件,占经济罪案的52%,案值暴涨至500万元,流失的国有资产高达4000万元;
  1997年1至10月,该院查处国有资产流失罪案55件,占同期经济罪案的68%,国有资产流失总额高达1亿元,其中仅一件侵占国有资产罪案就流失国有资产7000万元……
  国有资产在呻吟,国有资产在流血!
  认识到国有资产流失犯罪的严重性,痛心疾首之余,上海市的检察官们真正感到了肩上的担子不轻。为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为清除吸食国有资产的蛀虫,1997年5月,上海市检察机关展开了查处国有资产流失犯罪的专项查案活动。反贪战士举剑捉鬼,不辞艰辛,不畏风浪。据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培龙介绍,历时5个月的专项查案活动共立案448件,其中特大案件116件、要案61件。这些案件,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高达3.76亿元。
  纵观国有资产流失犯罪的黑洞,经济犯罪分子可谓挖空心思。上海市闵行区一家曾年创利120万元的手工艺品大企业,却在吴厂长的私心经营下成了濒临倒闭的亏损大户,检察官从吴厂长处搜出他给自己发奖金的白条便有厚厚一沓;在上海一家燎原灯具厂的联营厂,厂长、会计、出纳相互勾结,用支票提取现金,再以假发票冲账,共同贪污、侵占国有资产达70余万元;负责加工国家某尖端科技项目的一家公司计划处魏副处长,利用手中职权,在核拨加工费时,为了3.5万元的好处费便舍近求远、舍低求高,把原本只需要250万元的加工标的,费用提高了整整一倍,变成了502万元……国有资产,成了经济犯罪分子手中的“摇钱树”,转手一倒,国有资产便改换了门庭,从姓“公”变成了姓“私”。
  记者了解到,在高智能的金融系统和保险行业,国有资产流失犯罪日趋严重。练就正义的智慧来对付邪恶,此乃当务之急。为此,不少检察官从电脑、证券、保险等行业的门外汉,修炼成了半个行家。在证券业务相对集中的虹口区,查办金融证券业犯罪成了检察官们的主攻方向。他们率先将举报切入了国际互联网络,并利用证券交易电脑网络,在网上宣传举报。结果,去年5至9月举报金融从业人员犯罪的线索比去年头4个月猛升了7倍!而在杨浦检察院,检察官们瞄准了保险业。在深入了解保险业的理赔、回扣等全方位的情况后,他们选择本区车辆多、事故多、保险理赔业务多的上海公交一汽公司作为突破口,一举查获了一家保险公司正处级的正副经理分别贪污、受贿38万元、31万元等8起大要案。
  据有关部门介绍,近年来各地的国有资产流失犯罪仍呈上升趋势。保护国有资产、打击经济犯罪,这不单是检察机关一家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希望不久的将来,国有资产不再“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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