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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观与文化研究方法评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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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25
第5版(学术动态)
专栏:热点透视

  文化问题是学术界的热门话题。因现实文化的多层面,不同的文化渊源和价值观念,造成文化视角的差异,由此产生对文化观与文化研究方法的不同见解。各种学术观点的讨论和交流,有助于深入进行文化问题研究。
  文化观与文化研究方法评述
  □谢龙
  文化问题是学术研讨的热点,也是各行各业以及学术界和非学术界之间相互沟通的热门话题之一。当今有关文化观和文化研究方法的诸多见解,因现实文化的多层面和基于不同文化渊源和价值观念的文化视角的差异,见仁见智,各不相同。但是不同观点的碰撞也是深化文化问题研究、正确理解与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观和文化研究方法的契机。这里,我们着眼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迫切需要,择取与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方针具有直接意义的不同见解,从三个方面予以评述。
  文化与人的关系
  文化与人的关系问题,关涉如何正确认识文化的本质与文化建设的目标。不同见解有的虽大相径庭,但对文化是人类社会特有的、是区分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重要标志这一点却有共识,认为文化是人的创造物。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研究强调文化的社会性和实践性,把文化作为社会实践的产物。因对文化作为实践产物的具体理解有分歧,由此引发对文化的本质和内涵的不同意见,归纳起来大体有以下两种:
  一是文化与人的关系,仅限于以创造精神财富的实践或精神生产为基础的关系,把文化仅当做精神生产的产物,即是由知识、信仰、哲学、法律、道德、艺术、风俗习惯等组成的观念形态。这种看法并不否认文化要通过语言文字与其他物质载体才能发挥作用,但是其价值在于观念,离开观念的载体就无文化可言。对文化限于观念形态的观点,一般称为狭义的文化观。
  二是认为文化和人的关系既然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那么文化就不仅是精神生产的产物,而且是物质生产的产物。人的一切创造物都是文化,它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和各个部分之中,从某种意义来说,文化就是社会。对这种将文化扩展到全部社会活动的观点,一般称为广义的文化观或大文化观。广义的文化观并未把文化概念与社会概念完全等同,而是认为文化就其外延来说与社会是重合的,就其内涵来说则是社会无法取代的。广义的文化观认为人创造文化,同时文化又塑造人,对文化的内涵着重从人本身作为历史主体的发展的角度给以规定,并由此从多方面考察文化的本质,比如把文化当做创造价值的活动、体现在人类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价值取向中,以及历史主体的自我创造、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等等。还有一种看法,明确地把蕴涵在实践活动与成果中的人的素质、能力与价值取向,即兼具社会和个人形式的人格,作为文化的核心内容或“内核”。这种文化蕴意,恰恰体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目标的确定上,把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四有”公民作为文化建设的目标,表明以人格为内核的文化不应局限于观念形态,而应扩展到全部社会活动。
  文化与经济、政治
  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关系问题,关涉如何正确认识文化的功能,如何落实文化建设促进经济和政治发展的方针。狭义和广义的文化观一致认为,经济、政治和文化是构成人类社会的三个基本组成部分(以下简称“三分”),但如何正确对待“三分”有不同看法。
  狭义的文化观把文化只是当作观念形态,认为“三分”是合理的、科学的,并且明确指出经济、政治不是文化,如把文化扩展到经济和政治,也只是指渗入其中的精神因素。坚持这种看法还强调只有把文化当做人类社会一个组成部分,才有文化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可言;如果文化和社会的外延完全重合,文化的地位和作用就无从谈起。
  广义的文化观认为,仅从文化的观念形态来说“三分”是合理的,这是制定文化建设的纲领与政策的一个重要依据。但是实际上文化并不限于观念形态,还有经济和政治形态的文化、物质和制度形态的文化,以及更为具体层面的社区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等。它们作为文化,与经济、政治、物质、制度以及社区、乡村、企业、校园等等的外延,既有不同的一面,又有相同或重合的一面。外延不同的一面指其中精神因素及其物质载体,对此广义的文化观并不否认,思想文化有着和经济、政治相并列的方面,并作为各个领域和层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企业文化就把职工业余精神生活及为此而建立的种种设施当做它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内容。
  广义的文化观更为强调的是文化在外延上与社会重合的一面,明确认为与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和各个部分外延相同的文化是以人格因素为其内核的,这表明对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关系决不能仅仅从其并列的外在的关系上去理解与掌握,这会忽视它们之间的相互渗透的内在关系。不论什么形态的文化包括观念形态的文化,如果离开它们的人格内核,也会阉割文化的基本蕴意,使之不成其为文化。据此还认为把文化“泛化”到衣食住行、花鸟鱼虫等实物之所以不可取,并不是由于其中没有文化蕴意,而是“泛化”便难以揭示与辨析其文化蕴意,把无关的东西附会为文化,因此貌似重视文化,实际上降低了文化品位。强调文化的人格内核在于展现文化的特定角度,即文化注重从是否有利于人本身发展这个价值尺度评价社会发展的各个侧面和各种社会现象,这也正是文化渗透于经济、政治的最主要之点。无疑,文化价值尺度是内在于判断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方面工作是非得失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的,这表明文化渗透并扩展到全部社会活动。文化观念确立与否,取决于能否自觉地掌握这种有利于人本身发展或人格塑造的文化价值尺度。
  不同文化的共性与个性
  不同文化共性与个性或同和异的探究,为通过文化的古今中外对话促进综合创新,创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文化打开一条通路。在不同文化比较的众多见解中,有一点是相同的,即有意或无意都从各自理解的共性和个性出发进行论证。以“天人合一”和“主客二分”(以下简称“合一”和“二分”)作为中西文化的区别能否成立的论争为例,对共性和个性有不同的思路。
  一种思路侧重个性,赞成把“合一”和“二分”作为中西文化区别,认为这是从文化本身的价值理想、思维方式层面考察源于中西各自特殊的历史背景所形成的中西文化的“个性”,并用这种本世纪前期就已提出过的论点,重新梳理、开发典籍文本中有现实价值内容,参与由全球性生态环境危机引发的对“人和自然关系”问题的反思,试图重建人类中心主义。
  另一种思路侧重共性,反对把“合一”和“二分”作为中西文化区别,认为“合一”和“二分”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两个基本方面,它们是从社会实践一般规律层面考察源于人类社会共同历史背景所形成的人类文化的“共性”,因而不能作为中西文化的“个性”,试图为中西文化的共通性提供最为普遍的现实基础。
  再一种思路是个性和共性并重,既从文化本身又从社会实践一般规律层面考察中西文化,赞成把“合一”和“二分”作为中西区别,但反对把这种区别绝对化,因为这种区别是依据中西文化主导方面所给予的规定,在非主导方面还存在着共通性。中西文化的共通性源于社会实践一般规律,但又不能以此取代文化本身的考察。否则,不仅“合一”和“二分”作为中西区别不能成立,而且众所共识的把重道德和重知识、重整体和重个人、重精神追求和重物质享受等等作为中西的区别也都不能成立,因为“区别”涉及的双方都是社会实践不可缺少的基本方面。有鉴于此,这种思路遵循“共性寓于个性”的辩证法,明确指出,考察不同文化共通性的意义在于揭示古今中外对话的可能性,考察不同文化差异性的意义在于揭示古今中外对话的必要性。古今中外对话所依托的不仅有使古今中外相沟通的社会一般规律,还有制约时代和地域的间距与差异的社会特殊规律,掌握社会的一般和特殊规律才能立足现实,以我为主,对历史文化和外国文化给以正确定位。这样便可走出由于定位不明、企望“现成拿来”而导致的肯定一切和否定一切的误区,并且摆脱偏狭“个性”和抽象“共性”的束缚,把共性和个性具体地历史地统一起来,做到广开思路,从多方面开发优秀的和有益的文化资源。这也显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在文化研究与文化建设中的理论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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