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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企业兼并浪潮及启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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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25
第5版(学术动态)
专栏:学者论坛

  美国的企业兼并浪潮及启示
  □席宇梅 赵春明
  企业兼并在美国工业发展的早期阶段就已经出现,自19世纪60年代起,共经历了五次高潮。
  第一次兼并浪潮发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1895—1904年间,被兼并的企业达3010家,兼并资产为69亿美元。这次兼并浪潮的主要特点是:以横向兼并为主,即有竞争关系的、经营领域相同或生产产品相同的同行业之间的兼并。其目的在于实现规模经济,减少竞争对手,消除重复设施,大量中小企业合并为一个或几个大企业,即小小联合。
  第二次兼并浪潮发生在1915—1930年间,共有12000多家企业被兼并。这次以纵向兼并为主,即生产和经营上互为上下游的企业间的兼并,大企业兼并中小企业与中小企业间的兼并并存。
  第三次兼并浪潮发生于50—60年代,60年代后期为高潮。1960—1970年间,兼并收购共25598起,被兼并企业超过2万个。此次兼并浪潮的特点是:以混合兼并为主,大垄断公司间互相兼并,产生出一批跨行业、跨部门的巨型企业。
  第四次兼并浪潮发生于1975—1992年间。此次兼并数量变化不大,但兼并资产的规模达到空前的程度,兼并形式呈多样化趋势,一些中小企业或是依靠先进的科技,或凭借金融支持,或依靠投机买空卖空的杠杆作用兼并大企业,达到了“小鱼吃大鱼”的目的。
  从1994年起,美国掀起了第五次企业兼并浪潮。1994年企业兼并交易额达3419亿美元,1995年企业兼并为9152起,合计5190亿美元,1996年达10200起,涉及金额6588亿美元,创下历史最高纪录。本次兼并的显著特点是:大企业进行强强联合,跨行业、跨国界兼并,通过资产重组和优势互补,扩大企业规模和实力,增强国际竞争力。
  我国的企业兼并是从1984年开始的,作为深化改革的新思路至90年代已蓬勃发展起来。研究分析美国历史上企业兼并五次浪潮可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首先,企业兼并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市场经济中择优汰劣的竞争过程,实质上是资本、人力、技术等资源不断向高效益领域转移,从而实现优化配置的过程。企业兼并是实现资源的转移和优化配置的最佳方式之一,它既可以产生新的资源组合,加快资本积累速度,又可以避免两败俱伤和产生大量失业人员。我国许多在发展初期由于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而导致资源没有得到很好整合的企业,可以通过兼并,实现存量资产的重组和合理配置,实现规模经济。
  其次,兼并活动不应受到行业、地区乃至国界的限制,在形式上也可多种多样。由上可知,美国企业兼并先以横向兼并为主要形式,随着垄断的形成和反垄断法规的出台,有了纵向兼并的需要,又由于竞争的加剧,混合兼并开始占据上风,巨型公司应运而生之后,兼并形式更加向多样化发展。在兼并的空间方面,美国的企业兼并从一开始就具有了跨行业和跨区域的特点,从第三次浪潮起,则具有了跨国界的基本特征。我国目前在这方面表现出来的问题,主要是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浓重和形式上不够灵活多样,必须打破条块分割,促进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甚至跨所有制、跨国界的兼并与重组。在形式上,不仅要鼓励大企业兼并小企业和强强联合,还应鼓励中小企业间的兼并,使不同企业都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第三,企业兼并是一种市场行为,要积极稳妥地培育市场中介机构。在美国等西方国家,企业兼并是在市场竞争中通过等价交换实现产权流动的一种典型的市场行为。在企业兼并中,市场中介机构,如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从寻找和评价目标企业、进行可行性研究、财务安排,到价格谈判、达成交易、清算资产,以及资产重组等一系列环节,中介机构的参与都是不可或缺的。我国由于市场化程度不够,政府部门在兼并中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今后要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使企业成为兼并的主体;同时,积极稳妥地培育市场中介机构,中介机构也要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企业兼并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的保障。美国在过去100多年里制定了一整套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兼并服务。企业兼并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尽管已经颁布了《公司法》、《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会计法》等有关法律,但在企业兼并的许多问题上还存在空白,地方上的政策又五花八门,已无法满足企业兼并活动的需要。因此,政府应尽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使市场竞争机制在企业兼并活动中充分发挥作用。
  最后,应未雨绸缪,重视反垄断问题。从美国企业兼并的历史来看,竞争导致优胜劣汰,企业兼并同时出现垄断,因此反垄断问题也相应而生了。我国目前这一问题尚不尖锐,但也宜及早制定反垄断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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