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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寿保险十项专业守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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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1-12
第10版(财税金融)
专栏:海外传真

  香港人寿保险十项专业守则
  本报讯 最近,香港人寿保险从业人员协会印发了会员证。会员证上印有十项专业守则:
  一、客户的利益应放在首位。二、客户的资料必须保密。三、推介合适的保险服务及产品。四、清楚解释投保计划书。五、不可错误解说。六、不可诽谤。七、不可回佣。八、不可游说客户转换个人人寿保险单。九、慎重处理新团体保险单及退休金计划。十、不可私取费用。
  上列十项专业守则,是对一名寿险业务员最基本的要求,一名好的业务员,除了时刻遵守这十项专业守则外,还要不断进修及提供好的售后服务。(柴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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