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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厦:卖货还是卖柜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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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5-25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大商厦:卖货还是卖柜台
  新华社记者 张茂民 厉正宏
  记者近日在北京、上海、河南等地调查了解到,目前国有商业企业经营功能退化严重,特别是改建扩容后的大型商厦,自营比重大幅度降低,纷纷采用招商租赁商厦场地,引厂进店设立专卖等经营方式;自营业务中也多采用代销方式,即由供货厂家垫款供货,商家先售货后结账,货卖不完还可退给厂家。专家指出,这种“商业不经商”、“商厦经营蜕变为物业管理”的现象亟需引起关注并尽快扭转。
  据各地商业主管部门介绍,目前国有大商厦的自营率(包括代销在内)大约不足50%,企业界私下透露的比例更低。来自上海的一份资料显示,一家知名大商厦的自营商品比例约占20%,代销商品占20%,其余皆引厂进店。北京等地的情况大同小异。
  商业不经商现象的出现和加剧,确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种种客观因素:商业企业一般流转资金短缺,引厂进店等可减轻贷款成本。另外,厂家进店有利于更快捷地捕捉市场消费反馈,指导生产适销对路产品。但是,大型商业企业作为流通业的主流,它的社会分工就是“经商”,如果商业主业经营,主要靠出租场地、收取厂商“进贡”费用这种“物业管理”方式,“经商”与房产管理部门又有什么区别?据调查了解,目前国有大企业自营比例微弱已产生两大明显后果,一是商品流通本应有的经营效益流失;更严重的是商业主业经营能力衰退,业内行家评价认为“现在大型商厦越来越现代化,而商业企业的营销水平反而降低得像管理集市”。
  虽然有诸多客观原因使国有商业经营难度前所未有,但企业机制转换仍不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还是关键所在。现在盛行的招商租赁或代销等方式的实质,是商家回避自营中进货、销售的风险,组织什么货源、怎么营销、是否卖得出去等等,都无需太多操心,只管坐收各类租金、费用和分成即可。商业企业自主经商,必须深入研究市场,及时捕捉消费动态,提高营销水平和资金效率,强化内部各环节的基础管理等等,按目前流行的靠招商铺摊子如此简单“经营”,不用多久必然会弱化商业的经营功能和水平。因此担忧“今后商业还会不会经商”并非多余。
  当然,对“物业管理”式经营,有些商家也有争议的理由和难处。郑州一家大型商厦老总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的唯一目标是效益,既然市场经营风险大,商家以牺牲相对效益为代价取得比较保险的收益,也是现实之举。商界还有一种较普遍的心态是:商家退避自营风险,也受制于目前产品结构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缺陷,大部分一般化的商品销售不畅,少数稍热销的商品又“千店一面”家家都有,商家也为缺乏适销对路商品的选择余地苦恼。
  综合来自各方面的观点:商业须经商,保持适度的自营比例,至少是目前亟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尽快改变现状的方向。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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