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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八年专项国债发行——财政部负责人答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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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5-25
第10版(财税金融)
专栏:

  一九九八年专项国债发行
  ——财政部负责人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李建兴
  财政部日前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在1998年国债发行规模内,发行450亿元专项国债。就专项国债发行的有关事宜,记者采访了财政部主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
  问:首先,请您谈一下专项国债发行的背景?
  答:专项国债作为一种新的国债品种,它的设计与发行是与我国宏观金融体制改革密不可分的。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3月21日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将原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账户和备付金账户合并为一个准备金存款账户,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由原13%下调为8%,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法人统一存放。
  存款准备金制度的调整,将直接影响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投放,增加商业银行的储备头寸。为贯彻今年经济工作“适度从紧、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国务院决定,对除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商业银行和城市合作银行发行专项国债,用其因调低存款准备金率后一次性增加的可用资金认购。一方面,将商业银行因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而增加的可用资金通过购买专项国债的形式回笼,既有效控制了货币投放量,有利于稳定经济,保持适度从紧的宏观政策,又有效地解决了财政资金的不足,满足了财政预算正常执行的需要。另一方面,对商业银行发行专项国债,能够使其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储备资产的收益水平和流动性;同时,增加了商业银行的国债储备头寸,为中央银行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实施更加灵活有效的宏观调控手段,实现货币政策操作向间接调控转变创造了有利条件。专项国债的发行,是以财政手段配合金融体制改革的有益尝试,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运作、共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并为在今后的宏观调控中更好地发挥财政、银行的宏观调控作用打下了良好基础。
  问:发行专项国债,对于确保完成今年经济增长目标有什么现实意义?
  答:在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中,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是调节投资需求的重要手段。从财政政策的角度来看,为了确保8%的经济增长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对农田水利、交通、通信、环保、高新技术以及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对总需求进而对产出施加直接影响,促进经济发展。为了保证必要的公共资金投入,必须增加公共资金的筹集,而发行国债是财政筹资的有效手段之一。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保持投资规模的适度增长,并不是放松银根,今年仍要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因此,对商业银行因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后增加的资金发行专项债券,既保证了财政筹资的需求,又满足了既定的财政货币政策的要求。
  问:请您介绍一下专项国债发行的基本情况?
  答:1998年专项国债计划发行450亿元,向除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商业银行和城市合作银行定向发行。专项国债为七年期附息债券,年利率6.8%,于1998年5月18日发行,并从发行之日开始计息,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5月18日(节、假日顺延),2005年5月18日(节、假日顺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并偿还本金。
  专项国债为记账式国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注册。发行结束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交易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成员,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
  由于专项国债设计的要求以及发行对象和交易条件的限制,专项国债不适合个人投资者购买,因此,专项国债只由商业银行承购,不面向社会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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