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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等表彰妇女环保工作者 百名优秀妇女环保工作者和十个单位受表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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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0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妇联等表彰妇女环保工作者
  百名优秀妇女环保工作者和十个单位受表彰
  本报北京6月4日讯 全国妇联、国家环保总局今天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妇女·家园·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暨妇女环保百佳表彰大会。大会表彰了江小珂等100名优秀妇女环保工作者,并向山西省妇联等10个单位颁发了“妇女·家园·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奖。
  全国妇联书记处第一书记顾秀莲在会上介绍了开展“妇女·家园·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妇女·家园·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是全国妇联和国家环保总局共同发起,并由金花企业集团支持赞助在全国开展的,于1997年10月启动至1998年6月结束,历时9个月,得到各级妇联组织的积极响应。这一期间,全国有70多万妇女参加了“妇女与环境”(金花杯)知识竞赛,100多万妇女参与了各地组织的环保活动。
  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妇女在环境保护中的特殊作用,并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义务,坚持不懈地把保护环境的宣传教育工作做下去。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邹家华在讲话中说,妇联把环保作为长期工作,是具有重要意义、富有远见的举措。环境保护是关系人类生存的基本事业,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环保工作关系全民利益,需要全民参与,因此,要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加强环保宣传工作,动员和组织全民共同参与环保事业,为我们自身和子孙后代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邹家华、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等出席会议。(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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