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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弘扬”的理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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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13
第5版(学术动态)
专栏:报刊文摘

  对“弘扬”的理解
  季羡林在《我看北大》一文中说,前几年,我们中国学术界提出了一个口号: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这个口号提得正确,提得及时,立即得到了全国的响应。所谓“弘扬”,我觉得,有两方面的意义:一个是在国内弘扬,一个是向国外弘扬。二者不能偏废。在国内弘扬,其意义之重要尽人皆知。我们常讲“有中国特色”的,这“特色”无法表现在科技上。即使我们的科技占世界首位,同其他国家相比,也只能是量的差别,无所谓“特色”。“特色”只能表现在文化上。这个浅近的道理,一想就能明白。我们的语言,我们的方法,我们的绘画,我们的音乐,我们的饮食,我们的社会风习,我们的文学创作,哪个地方没有特色呢?这个道理也是极浅的,一看就能明白。这些属于广义的文化,对内我们是要弘扬的。
  除了对国内弘扬,我们还有对国外弘扬的责任和义务。在文化的给予方面,我们中华民族从来是不吝惜的。现在国外那一些懵懵懂懂的“天之骄子”们还在自我欣赏。我们过去曾实行鲁迅所说的“拿来主义”,拿来了许多外国的好东西,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去拿。但是,为了世界人类的幸福和前途,不管这些“天之骄子”们愿意不愿意来拿我们中国的好东西,我们都要想方设法实行“送去主义”,我们要“送货上门”。我相信,有朝一日他们会觉悟过来而由衷地感谢我们的。
  (摘自《北京大学学报》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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