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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缴的一分不能少 多收的一分不能要 新泰依法减轻农民负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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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该缴的一分不能少 多收的一分不能要
  新泰依法减轻农民负担
  本报讯 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邓家庄村11户有能力上缴村提留、乡统筹费的农民拒不交纳,镇村干部虽然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但收效甚微,镇政府便于去年12月份依法申请市人民法院执行。法院受理此案后,在周密做好准备工作的情况下,派员进驻该村,结果仅用一天的时间,就使这些农民心服口服地交上了款。
  与此不同的是,去年6月,北师店乡三仙村86户农民状告乡政府收费超出人均收入的5%,法院及时受理,经过认真核查,为其中49户农民减去了6500元的不合理负担,86户群众称赞此事的同时,自觉地上缴了应缴部分。
  情况迥异,却殊途同归,这是新泰市依法管理农民负担的结果。近几年,新泰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决定》,采取了一系列减负措施,使农民负担的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推行农民负担合同化是新泰市依法管理农民负担的基础工作。在市里合理确定负担数额的前提下,乡镇(办事处)与村委签订各项负担计划合同,村委与村民签订《农民负担合同书》,乡镇(办事处)经管站签证,将农民所负担的依据、标准、用途、具体数额予以明确。农民负担合同化管理,既明确了干部群众双方应享受的权利,又把双方违约行为纳入了正常的诉讼程序。(范清君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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