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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建立良好运行机制 青岛审判机关加强执行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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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建立良好运行机制
  青岛审判机关加强执行工作
  本报讯 山东青岛市审判机关制定有力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两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2165件,标的额42亿元;执结案件24182件,标的额19亿元,结案率为75%。
  两年来,青岛两级法院针对执行工作立法较少的现状,从建立良好的执行秩序入手,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执行活动,先后制定了《关于为困难职工和困难企业做好法律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从执行程序、执行纪律、执行监督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切实做到了执行有据、程序合法、措施得当、手续完备,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保持了规范有序的运行状态。
  青岛市中级法院注意建立全市法院执行网络,理顺了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关系,对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及时有力的指导。中级法院执行庭专门设立了综合协调小组,负责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协调。青岛市中级法院建立了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规定被执行人必须如实申报财产,以便法院掌握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增加执行工作的针对性和可靠性。部分法院因地制宜,推出了一些具有本地特点的执行措施。如城阳法院的财产举报奖励制度规定,凡是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财产或者其他规避法律、逃避执行的行为,经法院核实的,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
  青岛市审判机关还牢固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的观念,为保证法律的统一实施,积极做好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打好基础。两年来,青岛市两级法院注意分析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做好执行工作,讲究执行策略,同时注重司法和社会效益。(刘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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