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9阅读
  • 0回复

质量责任重如泰山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28
第1版(要闻)
专栏:

  质量责任重如泰山
  本报评论员
  今年,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央作出了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决策,增发国债1000亿元,集中用于农林水利、交通通讯、城乡电网、国家直属储备粮库、经济适用房和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中央下这样大的决心,抓基础设施建设,是功在当代、泽被子孙的旷世之举。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建设施工单位,一定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把这些项目搞好。
  当前,全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总的情况是好的,但是仍存在着不少问题,有些还相当严重。最近,云南昆禄公路和辽宁沈四高速公路暴露出的质量问题是比较典型的,引起了广泛关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已对此作出了处理决定。我们要以此为戒,警示国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工程建筑质量低劣,建筑材料假冒伪劣屡禁不止,有的质量问题已酿成重大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有些工程当前虽未暴露出问题,但潜伏着隐患。这些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与重视。
  从一些工程质量事故来看,发生问题的原因在于,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管理的指示精神不认真贯彻落实,甚至明知故犯、我行我素,从局部利益出发,大搞地方和行业保护。在工程管理、招投标和设计、施工、监理中腐败现象严重,把国家的投入当做攫取小团体或私利的机会。国家明确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一些根本没有施工条件和缺乏应有资质的队伍滥竽充数,甚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沆瀣一气、相互包庇,有些中标单位层层转包,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发包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形同虚设。
  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必须从中汲取教训,采取坚决措施,狠抓工程质量。一是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工程质量和项目管理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工程负总责。二是完善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合格的施工和监理队伍担当重点工程的建设任务,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三是继续由国家计委向国家重大项目派出稽察特派员,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姑息、不迁就、不留隐患,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拨款。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四是充分发挥舆论工具和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作用,一经发现,即刻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对劣质工程强大的舆论压力。
  基础设施建设是百年大计。我们的祖先在历史上曾创造了像都江堰、赵州桥这样的不朽工程,有些至今仍在生产和生活中发挥着作用。我们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是为下个世纪实现国民经济的现代化打基础,一定要确保工程质量,决不能因质量问题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损失,决不能将带有隐患的工程留给子孙后代,也决不能把全国纳税人的钱当成“唐僧肉”,让各种蛀虫层层瓜分。只有这样,才能给全国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这也是项目组织者和设计、评估、施工、监理者的历史责任。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