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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案”的背后——张家口一起经济案透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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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29
第4版(要闻)
专栏:社会观察

  “怪案”的背后
  ——张家口一起经济案透视
  本报记者 何伟
  塞外山城张家口,发生了一起“怪案”:一名个体户,租人商场,欠人房租,官司打到区、市、省三级法院,竟屡“战”屡胜。
  近日,在中央领导同志和河北省委、张家口市委的高度重视下,这桩历时四载判决四次的“怪案”的谜底终于被揭开。
  1992年5月,张家口市工商联所属建联商场,将350平方米的营业厅租给个体户赵安全使用。合同规定,建联商场提供水、电、暖,赵安全按季交纳租金2万元。如逾期不能如数交纳租金,商场有权终止合同。
  建联商场位于张家口市商业繁华的武成街,生意红火。开业后,赵安全除自己经营服装外,还把约50个服装货架,以月租金1000元上下转租他人。开始几个月双方合作还顺利,第二年赵安全开始屡屡违约,拒不交付租金。商场方面一次次催要,伤透了脑筋,遂向张家口桥西区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归还所欠租金。
  这样一件并不复杂的案件,自1993年11月5日桥西区法院受理,到1997年年底省高院调解,历时4年多时间。这期间,赵安全占用建联商场营业厅经营,获利甚丰;按省高院的调解意见,建联商场打了几年官司,只能收到5万元的租金,收支相抵,倒贴4年的水电费约10余万元。
  这出荒唐官司的导演,就是“官司打到哪里我就把钱财送到哪里”的个体户赵安全。而三级法院的个别法官则成为他的廉价演员。
  一审登场的是原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院长程桂卿。“既然你们来张家口投资,就绝对不会让你们吃亏。”在赵安全的宴请席上,程当即拍了胸脯。作为答谢,赵安全在一个雨夜,给程家搬去了一台价值7380元的彩电。后来,又送去2000元作为他儿子结婚的贺礼。
  一审重审登场的是区法院原法官赵连生。“案子到了您的手里,请多关照。我们还是想继续履行合同。”赵安全跑到赵连生家中造访,临走时留下500元现金。随后,又送上时装。
  二审登场的是张家口市中级法院经济二庭原副庭长王胜国。此前赵安全就认识王,所以当王透露“已把案子主办权争取到手”的消息时,赵不禁喜形于色。尽管市委督查室强调这次一定要认真调查、公正执法,但王胜国似乎早已成竹在胸。审理时,对建联商场提供的证据线索不予理睬,对赵安全提出的证据全予支持。事后,赵安全送给王胜国5000元感谢费,听到其女儿结婚,又补交1000元贺礼。
  最后登场的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个别法官。当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解除合同、支付所欠租金的终审判决后,赵安全便驱车省会开始“活动”。1997年3月23日晚,省高院审判员刘庄等带着赵安全送的微波炉敲开了省高院副院长高文英的家门。这位副院长当场在申诉材料上批示:暂缓执行,调卷审理。随后,这位副院长授意主办人刘援朝调解此案时,把建联商场本应得的30万元租金及利息,改为5万元。
  获悉案件由刘援朝主办,赵安全多次请刘洗桑拿、享受三陪色情服务,送上2000元洗澡费。1997年7月底,刘打电话给赵安全,称要赴张家口调解。赵即开车将刘一家4人接到康乐宾馆,又去张北旅游区吃喝玩乐一通后,刘才通知市中级法院。
  法律的尊严不容玷污。河北省委高度重视这起司法腐败案件。1998年11月17日,张家口市宣化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受贿的法官开庭审判。12月26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免去高文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编后
  发生在张家口的这起“怪案”,暴露出法官队伍中少数人执法犯法的问题。这些人拜倒在金钱面前,贪赃枉法,玷污了法官队伍的公正形象,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令人震惊!
  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肩负着明辨是非、惩恶扬善的神圣职能。作为人民法官,必须清楚自己肩负的重任,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公正审判。如果因谋取私利而使天平失衡,最终将会受到法纪的制裁。
  令人高兴的是,法院系统教育整顿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一方面使法官受到了普遍的教育,另一方面也发现了不少当前急迫需要解决的问题。张家口的“怪案”所反映的就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的问题。法官队伍中存在少数败类并不可怕,关键是要坚持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严惩,坚决把他们从司法队伍中清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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