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阅读
  • 0回复

加快立法步伐 提高立法质量 重庆制定地方性法规八十五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1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
  重庆制定地方性法规八十五件
  本报重庆九月十六日电 新华社记者孙勇、本报记者毛磊报道: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为适应重庆直辖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截至目前,他们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八十五件,地方性法规体系正初步形成。
  重庆成为直辖市后,过去适用的四川省地方性法规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已不能再沿用,原重庆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又不能在新的直辖市施行,因此加快立法成为摆在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面前的首要问题。
  结合重庆直辖后的实际情况,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四川省和原重庆市地方性法规区别情况作出了不同形式的处理:以四川省和原重庆市法规为基础制定新的法规,没有原则修改意见的,在作个别文字技术处理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一审通过;四川省和原重庆市法规需作较大修改的,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作修改后,由常委会一审通过;四川省和原重庆市的法规在新的直辖市已不适用又没有必要重新制定的,由常委会决定停止使用。重庆直辖市设立仅半年时间,市人大常委会就审议通过了二十四件法规,包括《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技术市场条例》、《重庆市禁毒条例》等。
  根据重庆直辖后面临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突出重点,急需先立”的原则,抓紧制定符合重庆直辖市情况的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办法》、《重庆市电信管理条例》、《重庆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及事故处理条例》等颁布实施后,都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
  在抓紧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同时,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特别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在立法过程中,他们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动区县(市)人大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注意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对一些涉及面广、意义重大的法规,如《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等印发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