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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又到公款送礼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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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1-13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本期聚焦

  警惕,又到公款送礼时
  田有社
  春节将至,公款送礼又开始忙活起来,什么古玩文物、名人字画、邮票金币、股票证券、家用电器、现钞红包……班子内部轮流送,业务单位互相送,隶属关系逐级送,集体开始研究送……有人戏称:这是年度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既能“肯定”上年工作成绩,又能“打开”来年工作局面。因此,有的单位领导就特别重视,拨专款(当然是小金库资金)专用,派专人负责,设专门班子。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说这是“领导捞油水,百姓吃苦头”。
  公款送礼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是一种腐蚀剂,腐蚀了干部,败坏了党风,损害了政府、企业的形象,挫伤了群众的感情。其次,导致了账外账、小金库屡禁不止。用于送礼的钱是不能明目列账的,而且大多数都要现金支付,因此必须设账外账、小金库。而这些账外账、小金库,一般都由少数几个“核心人物”掌握着,这就为挪用、私分、贪污公款提供了便利条件。再次,助长了跑官买官、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礼没有白送的,给上级领导送礼,为着让其关照、提拔;给上级业务部门送礼,为着让其在某些方面给予倾斜,各得其利,而受害的却是国家、人民。
  公款送礼危害颇多,必须高度重视,下狠劲在各个环节、各种可能行使的场所严加制止。首先,要教育干部增强公仆意识,端正公仆形象,明白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只能用它来干党的事业,为人民谋利。其二,加强财务和审计监督,彻底清理账外账、小金库。其三,加强法纪约束。对买官卖官要实行“双严惩”,特别是对手中握有大权,从事官场交易的卖官者,必须绳之以党纪国法;对弄虚作假者,先罢了他的官,并追究上级领导责任。其四,要保护群众的积极性,对群众的举报,要热情接待,及时受理,坚决查处。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的切身利益,对打击迫害举报人的行为,要严惩不贷。像江泽民总书记讲的那样,以法制作保证,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加强监督机制,坚决予以遏制。
  (压题照片为方云伟摄)(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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