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阅读
  • 0回复

挪用收购资金建宾馆,不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05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挪用收购资金建宾馆,不该!
  湖南东安县粮食局1993年以来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和加工贷款2054.6万元,建舜帝酒都,其中,1997年上半年至1998年一季度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及加工贷款1321.6万元。东安县计委于1992年批准县粮食局兴建粮贸大厦,工程造价300万元,建设规模4000平方米,然而几年下来,粮贸大厦竟变成了高12层、建筑面积达7500平方米的舜帝酒都,工程至今还未竣工。
  东安县粮食局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的主要手段是:从基层粮站收取现金转存县农行房地产信贷部近800万元,用于基建;1997年度从基层粮站收现金不存入银行,直接交工程出纳支付金额117.6万元;1997年度动用基层粮站汇入的销货回笼资金,用于工程60万元;从四个粮食企业借入的加工贷款中抽出335万元。
  东安县粮食局将粮食收购资金、粮食加工贷款用于兴建宾馆,随意改变国家专项资金的用途,属严重违纪行为。希望有关方面尽快对此事做出处理,以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 熊晓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