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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篮子工程 建设大事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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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1-15
第9版(农村经济)
专栏:

  菜篮子工程
  建设大事记
  1988年7月 国务院委托国家计委批复同意农业部提出的《关于发展副食品生产保障城市供应(简称菜篮子工程)的建议》。同年9月“菜篮子工程”首先在北京、天津、上海三大直辖市开始实施,继而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全面推开。
  1990年7月 国务院召开全国大中城市副食品工作会议,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接见了会议代表。李鹏总理在会上作了题为《市长负责,进一步丰富“菜篮子”》的重要讲话。
  1990年8月 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副食品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八五”期间副食品工作的方针和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
  1991年7月 国务院在哈尔滨市召开全国十大城市蔬菜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会议认为今后“菜篮子工程”面临的主要任务将是在继续保持总量平衡的前提下,重点提高蔬菜质量,满足消费者求新、求净、求品种、求方便的新需求。
  1993年6月 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菜篮子工程”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分析了“菜篮子工程”面临的主要问题,对新形势下搞好“菜篮子工程”建设进行了研究部署。朱镕基副总理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1994年1月 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粮棉油及“菜篮子”工作会议。会议对“菜篮子”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宏观调控、落实市长负责制等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李鹏总理、朱镕基副总理到会作重要讲话。
  1994年4月 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菜篮子”和粮棉油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全面落实“八五”期间扶持“菜篮子”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市场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宏观调控制度和手段。
  1995年2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199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根据城镇建设的发展和居民消费需要的变化,抓紧组织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
  1996年1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和今年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中强调指出,要坚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组织实施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
  1997年6月 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作的通知》。7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大中城市“菜篮子”工作会议,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部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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