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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要提高思想境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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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1-15
第10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反腐败要提高思想境界
  于永军
  反腐败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搞好反腐败斗争,必须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
  “自己是个领导干部,要对自己的形象负责”。这话被一些领导干部作为廉洁自律的经验之谈。其实,对领导干部来讲,以此作为廉洁自律的思想境界,还是一种低格调。我国古人曾将“廉”者分为三等:“有见理明而不妄为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取者。”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以古代“廉”者的等级划分,应以“上等廉者”的境界为要求。基于不忘自己是个领导干部,为维护自己的领导形象和名声而廉洁者,与那些害怕法律、怕丢官、怕坐牢而廉者相比,诚然是应当称颂的,但以肩负着特殊历史使命的职位要求衡量,毕竟还是有距离、低境界的。我们共产党人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所以要廉洁自律,并不是仅仅崇尚个人的名声、形象和节操,更不是因为背后有群众眼睛盯着、监督着,而是因为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由于“道理看得明白”,本意就不想获取,因而我们的清廉应当如行云流水般自然,一点也没有做作之态和勉强之意,乃至进入“廉而自忘其廉,则人高其行服其德”的境界,这应是每个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应有的品位。
  “不腐不贪就是好党员,不收不要就是好领导。”这句顺口溜眼下在一些人当中颇为流行。作为一种民心民意,出于对极少数干部的贪贿风的强烈不满,而发出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愿望,完全可以理解。但眼下的问题是,我们有些领导干部也以此为标准,仅仅满足于此,这就应当注意了。我们反对腐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目标不仅仅是廉洁,而是要在党内、政府内建立和形成一种廉政勤政机制。这种机制既应当是廉洁的、清明的,更应当是勤政的、为民谋福利的。因为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政府的每一名公务员,都必须也只能是人民的公仆,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不能把反腐倡廉的目标仅仅盯在廉洁上,而更应当放在勤政上,自觉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去为党为人民工作,形成一种努力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谋幸福,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的勤政风气。从党风、政风建设的过程看,廉政者未必勤政,真正的勤政者必然廉政。因为勤政对廉政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如果只讲肃贪倡廉,容易使人们树立一种不腐不贪、保持廉洁就是好党员、好干部的价值标准,这样难免会降低党风政风建设的标准,其结果也是可怕的。因此,把勤政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一条标准来要求领导干部,正是对其特殊职位的基本要求。
  “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事”,这是近几年在一些领导干部中,时常听到的一种很有代表性的尚廉说法。应当说,这种“管好自己”的自律意识,对普通党员和一般干部来说,是很可贵的。但作为领导干部也以此为标准,就需要研究了。“政者正也”,廉洁自律是一种崇高的品德修养,即使在封建社会,仍不乏有以天下为己任、敢于为民请命的官吏,留下了一篇篇“独步清流”、“出污泥而不染”的尚廉佳话。今天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尚廉的境界理应比古代廉吏更高尚。如果只把管好自己作为自身要求,孤芳自赏于“独步清流”,而对身边、周围、属下的不廉现象和腐败行为,不管不问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老好人”,装“闷嘴葫芦”,显然是有悖党的性质与宗旨的。从近几年一些地方腐败现象滋长和蔓延的情况看,领导干部尚廉的题中应有之义还应包括自觉站到反腐败的前列,运用自己所处的位置和手中的权力,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反腐败斗争负责,使党内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清廉。这既是作为党员自觉维护党的纪律的党性要求,也是反腐败斗争对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要求。我们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尚廉之所以比古代廉吏境界更高尚、更值得称颂,这一条当是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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