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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各省秋前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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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10-28
第2版()
专栏:

西南各省秋前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
张家骐
西南各省计划在一九五五年春耕前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到三万个,有一百多个乡要基本上合作化。自六月中旬起,四川各地即紧密结合夏季生产先后展开第一批建社工作,贵州和西康第一批建社工作亦于七月份相继展开,至八月底已建起一批。云南的建社工作也已在九月间开始。这次建社数量比过去大得多,在不少地方形成了群众性的运动;在贯彻群众路线方面得到了不少经验。
根据四川等地经验证明,在西南的具体条件下,夏季建一批社对农业生产和社的发展都比较有利。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避免处理小春作物的麻烦;可以按国家需要和社的条件来统一计划下年度的小春作物;可以组织冬季的田土基本建设、积肥和副业生产,给春耕作充分的准备;同时可以使县区领导方面在秋后能腾出手来集中力量进行粮棉的统购统销工作。可能发生的困难是因建立大批新社而分散力量,影响老社的巩固工作和夏季生产。但事实证明,只要领导安排得好,善于利用秋前的一段农事空隙,不仅可以克服上述困难,而且可以通过建社直接推动夏季生产。当然,如果不顾主观客观的条件和可能,夏季建社过多或把全年的建社任务都放到夏季来完成,那是不妥当的。
从四川、贵州等地区秋前建社情况看,训练好大批的办社骨干,是保证建好社的重要一环。根据各省训练计划,冬季前全区训练约三十万名办社骨干。受训练的,除县区干部外,主要是乡党团支部书记、乡村干部、互助组长等。今年训练骨干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每个新建社都有五、六个骨干来学习(包括可能做正副社长、生产队长、技术员的人和妇女骨干),在训练过程中就培养他们形成了领导核心,能把建社的任务担当起来,初步养成了独立工作能力和民主作风。这样,既可以克服领导力量不足的困难,又可以有效地避免县区干部的包办代替。二、在选择训练对象的时候,运用了群众酝酿推荐和领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使受训的骨干基本上具备了积极、公道、能干的条件,并为群众所拥护。三、训练内容除一般的互助合作政策外,各地特别强调了党在农村的阶级政策,并结合进行共产主义和共产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便通过建社的实际考验发展党员,建立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并且使建社工作一开始就在支部领导下进行。四、除采用中央关于互助合作的两次决议等文件做教材以外,着重就地取材,系统地总结本地区过去试办社的经验,并结合目前情况。采用这种办法,不但群众容易接受,而且使领导干部进一步充实了。
今年建社的新情况是数量大、分布广,领导力量和大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因此,过去采用的派几个干部办一个社的办法必须改变。这方面各地已取得一些初步经验:一、必须全党动员,在县委、区委和支部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发动广大群众,形成群众性的建社运动,使各种工作和建社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四川省结合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新建起一千一百多个信用合作社,遂宁专区在建社中发展党员三千人。各地的建社工作,也推动了小麦的统购工作。二、由领导干部直接掌握重点,先走一步,总结出经验来;每段工作开始时召开代表会(必要时临时召集),介绍重点经验,具体安排下一步工作。遂宁县委提出“领导摸重点,分段抓关键、通过代表会,由点推到面”;县设指挥部,县委分片包干。这样做,可以及时发现问题、交流经验、纠正偏差,效果很好。四川万县、云南晋宁等县,通过互助合作代表会和乡人民代表会议进行互助组排队,提名推荐建社对象,由领导方面审查批准。这样做,不但群众满意,而且避免了“自发社”,给还不够条件的互助组指出了努力的方向。有的地方把基础较好的社作为中心社,建立联社,工作上统一领导,经济上独立核算。采用这种形式,在加强领导、交流经验及生产上必要的统一行动和互相支援等方面都有好处;同时,也有助于打破某些地方社和社之间互相猜忌对立的宗派观念,培养农民接受统一领导、进行集体经营的习惯,为将来逐步办大社创造了有利条件。三、在建社的步骤、社的大小、地区分布等方面,不仅要从当前的条件出发,而且要照顾到下一批建社和将来全面合作化的需要。在一乡一村内,对社的发展要作统一的规划和具体安排;在地区上,要成片成块发展,避免乱插花。对于这一批甚至下一批还不准备办社的村或居民组的积极分子,应说服他们仍留在互助组内、领导好互助组,准备将来办社。办第一批社时,即应有计划地组织第二批办社的干部互助组长参加办社。这样,既加强了第一批社的办社力量,又实地训练了干部。四、要加强对互助组的经常领导,为今后连续办社创造条件。要逐渐充实互助组的活动内容,如经营副业、租种公田、兴修水利、试行按件计工制、发展联组互助等。实践证明:联组互助是建社的一种较好的后备形式,它可以交流经验、培养干部,在生产上进行必要的互相支援,发挥较大的集体力量,如进行较大面积土地上的基本建设和推行先进技术,使用新式农具、抽水机,积累某些公共财产,合理调剂劳动力,解决某些抢工抢时的矛盾等等,并可以加强组和组间的团结,逐渐培养农民集体劳动、集体经营的习惯,为办社创造条件。但必须注意防止不按具体条件和生产需要而盲目地并大组,事事集体,强迫命令,以致影响生产和团结。
今年秋前建社工作虽然进行得比较顺利,发展一般正常,但是还有一些缺点和问题:
第一、有些地方思想发动比较粗糙,对农民的觉悟和老社的影响作了过高的估计,满足于农民申请报名,为少数积极分子的热情所迷惑,因而盲目乐观,大轰大擂,放松了艰苦的思想工作。有少数干部错误地认为:“任务大,完全自愿不可能,只要争取到百分之七、八十自愿就算基本上自愿了。”“要全家入社,只有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办法。”有的机械搬用土地改革时的诉苦办法,并认为哭了才算发动得深入。可是,因为不明白办社的道理和社的好处,有的农民虽然哭了却仍然不愿入社。少数地方又发生了简单生硬和强迫命令作风,对农民某些顾虑或不满言行,不加分析地认为是“造谣”“破坏”,甚至“追思想”“查动机”,乱扣“小农经济不接受改造”、“自发势力严重”等帽子。少数积极分子因为入社而和家庭吵架闹分家,丧失社会同情。有的在社员思想还不通时就急于处理具体问题,结果使有些人不满甚至退社。据内江专区检查,有百分之十二的社存在较多的问题,百分之二十的社员思想发动不够好。这些虽然是局部现象,各地并且已经进行了补课,但仍值得今后警惕。
第二、在贯彻党的阶级路线方面虽然较过去有显著的进步,一般县以上党委思想都比较明确;但是,有些干部对党的阶级路线仍不能作统一全面的理解。一方面,认为贫农落后,不积极培养贫农骨干,不依靠贫农、歧视贫农的偏向仍未完全纠正过来;另一方面,排斥和侵犯中农利益的现象又有发生;有的地方提出“培养贫农骨干代替中农领导”,仿佛中农都不能当骨干。个别县委书记也说“把那些动摇的中农动员出去”。南部楠木乡冯世才社土地评产入股时规定:中农三十斤以下产量免去,贫农三十斤以下的加上。有的社一开始就采用耕牛折价归公、随田带肥料、带耕牛农具款等办法,既增加了贫农的困难,又引起中农的不满。某些地方对富农的破坏警惕不够。这些缺点和错误在某些地方已造成了中贫农间的某些裂痕,给敌人破坏以可乘之机,也是今后必须警惕和防止的。
第三、有些地方对于“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和生产、供销、信用三种合作互相促进的思想不明确,因而抓了这头丢了那头,放松了对全面增产和互助组的领导。有的只看这一步,不顾下一步,不愿进行艰苦的思想发动工作,“乱点兵”,把好的积极分子和觉悟较高的农民都集中起来办社,把一些觉悟较低和思想作风上有些小毛病的农民剔出去,结果,办起合作社,扯垮互助组,增加了单干户,影响了生产,造成了将来全面合作化的困难。
各级党委在秋前建社工作大体结束后,都开会作了检查总结,以便在秋后大量办社中认真接受这些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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