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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垃圾猪”成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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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1-18
第4版(地方新闻·新闻追踪)
专栏:现场目击

  兰州“垃圾猪”成灾
  本报记者 李战吉
  听说兰州近郊生长着一批“垃圾猪”,1月7日,记者怀着疑虑去雁滩垃圾场看个究竟。
  这里有个长约千米的污水坑,围绕水坑堆出了偌大的垃圾场。一车车生活垃圾、医院垃圾、工业垃圾向坑里倾倒,到处是烂菜、旧药、废纸、脏塑料、碎玻璃……这些未经掩埋的垃圾散发着阵阵恶臭。霉烂的垃圾上,一群群大猪、小猪拱来拱去,咀嚼污染过的“饲料”。粗略一数,这儿的垃圾猪约有上千头。垃圾猪成年累月地“处理”着本该由人处理的垃圾,它们的粪便又和垃圾一起造成了环境的二次污染。
  1992年,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兽医研究所、兰州市农牧局曾对垃圾猪进行过肉样分析,发现微量元素严重超标。其中铅、镉、汞、铬的含量分别是正常含量的1.6、3.2、9.6和150.7倍。据甘肃省卫生防疫部门专业人士说,垃圾猪肉微量元素,特别是重金属元素不可能清除,进入人体能使食用者慢性中毒,其中镉超量会导致肾小球破坏,严重影响肾功能。据省内报纸披露,近5年来,兰州市郊垃圾场还发生过6起猪的传染病。
  90年代初,兰州市政府曾申明“凡垃圾场内放养过的家畜及其产品一律不予办理上市检疫手续,不准上市和外运”。然而近几年来,由于垃圾得不到治理,虽有省、市媒体多次呼吁,垃圾猪泛滥却愈演愈烈。据知情者反映,兰州近郊4区9个垃圾场,场场有垃圾猪,有的还有垃圾羊。垃圾猪肉至今仍在市内的批发市场上批发,一部分则直接卖给酒店和厂矿、学校食堂;一些个体商贩甚至把垃圾猪贩到了陕西、青海、新疆。
  文章揭露的问题很严重。权威部门已证实,“垃圾猪”食用后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兰州市政府也曾明令禁止上市和外运,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看来关键是要拿出强有力的措施抓落实。杜绝“垃圾猪”,应从源头抓起,认真处理好垃圾,断其“粮草”;检疫等部门须严格把关,不给“垃圾猪”上市开绿灯;同时教育养猪户不要见利忘义。只要上下一致,齐抓共管,解决“垃圾猪”问题就不难了。———编者(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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