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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人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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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06
第12版(副刊)
专栏:金台随感

  “盯人术”
  刘锦智
  我周围的人多有看世界杯、甲A等足球比赛的,不过还是如俗话所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看热闹者,欣赏的是足球比赛激烈对抗的拼搏场面;看门道者,则欣赏的是足球比赛变化多端的战术运用。
  足球比赛的战术之多一言难尽,但有一种“盯人术”似乎运用得特别广泛:就是一方派某些队员死盯住另一方某些队员,另一方队员跑到哪里,这一方队员就跟到哪里,以图遏制对方队员施展头脚给自己的球门造成进球威胁。据说,“盯人术”颇能奏效,所以足球比赛双方往往都屡用不爽。
  或许这类“盯人术”具有通用性,于是在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里亦被采用。
  曾闻朱镕基在上海任市长时,就要求市监察部门要把眼睛“盯”住全市数百名局级干部,监督他们做到廉政勤政,防止以权谋私、搞不正之风。该市监察部门采取这种“盯人术”,加强局级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最近有报道说,深圳市地税局对高收入的足球明星亦采取了“盯人术”:指定专人负责搜集球星的个人收入资料,一方面要求俱乐部提供有关管理规定、球员与俱乐部签订的劳务合同及有关比赛的奖励办法,另一方面通过俱乐部或报纸掌握球队的活动情况及球员变动情况,建立球星的静态和动态的纳税档案,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对足球明星征税难的问题。去年该市征收足球运动员个人所得税一百七十九万元,比以前大有提高。(见1998年5月21日《文汇报》)
  “盯人术”能够特别奏效,无它,皆因“盯”得紧使人难以耍花招、做手脚。比如,上海有关部门“盯”住领导干部的一举一动,某些领导纵然想搞不正之风和腐败,也难有可乘之隙。同样地,深圳有关方面“盯”住足球明星的所作所为,某些明星即惑想钻管理的漏洞偷税逃税,又谈何容易呢?由是我想到,倘若这种“盯人术”推而广之,那么,时下官员腐败,球星、影星偷税逃税等不良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或许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然而,这决非易事。有的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果真把眼睛“盯”住某些领导干部,监督他们的为政行为,往往招来束缚人家手脚,影响工作积极性的非议;有的地方税务部门大胆把某些明星“盯”住,要求他们照章纳税,竟遭到有的地方长官的责难,说什么:“××明星是我请来的客人,让人家交税是不给我面子……”这或许是一些地方不敢采取“盯人术”或是先采取此术后来又放弃了的缘故?殊不知,如此非议责难毫无道理。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官员为政行为,税务部门监督明星照章纳税,是法纪赋予他们的职能和权力,反对他们依法依纪搞好监督包括采取“盯人术”监督等,实际上是无视、亵渎神圣法纪的表现。
  加强监督,是当前人们议论的一大热门话题,而如何实施有效的监督,又是人们颇为犯难的一个突出问题。我以为采用“盯人术”不失为加强监督、增强监督有效性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因为这使监督由泛化变为具体化,使法纪的板子不是空对空,而是能落到具体人身上。所以此术各级执纪执法部门和各类新闻舆论单位以及广大人民群众,都不妨一试。当然,这是需要胆识和勇气的。但办好世上的任何难事莫不如此呀!
  近日传媒报道,海南省已成立新闻舆论监督中心,其任务就是协调、促使新闻舆论切实“盯”住那些搞腐败和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的人。用该省省委书记的话说,新闻界的同志要刚正不阿,当一条硬汉子,要做到谁搞腐败,舆论的锋芒就对准谁;谁搞不正之风,舆论的矛头就盯着谁;谁伤害群众,舆论的火力就指向谁!相信有党和人民的支持,新闻舆论的“盯人术”一定能奏效,更好地发挥其重要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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