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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刑侦部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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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0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云南刑侦部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本报讯 为认真解决群众报案难的问题,树立为群众办案、接受群众监督的观念,云南公安刑侦部门于近日推出《受理案件及侦破进展回告管理制度》,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接警处置要回执报案人,案侦进展情况要回告报案人,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罗维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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