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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事业经费 设立专项基金 厦门完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体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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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2-02
第1版(要闻)
专栏:文明新风遍神州

  增加事业经费 设立专项基金
  厦门完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体制
  本报厦门2月1日电 记者郅振璞报道: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保证从哪里来?厦门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完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新体制,加快了精神文明建设步伐。
  1996年和去年厦门用于精神文明建设资金逾1亿元。在新形势下,厦门市委、市政府从特区实际出发,利用财政渠道、基金渠道、征收渠道、社会捐资和鼓励自强等形式探索精神文明建设的多渠道投入体制。
  在财政渠道方面,一是逐年增加宣传文化事业经费。这两年市财政划拨给宣传文化系统(含文明办)的事业经费,平均以18%的速度净增。二是对公益性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全额拨款,并对重要活动和重要建设划拨专款,仅用于筹建市广电中心、戏曲舞蹈学校、文联大厦的财政投入即达7000万元。三是对公益性宣传文化设施建设实行优惠政策。
  基金渠道目前已设立社科发展基金、文艺创作基金、“文学艺术奖”专项资金等。全市还利用返还增值税和所得税2500万元,建立“厦门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重点事业建设。
  征收渠道,在试行基础上今年元月1日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用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奖支出和文化事业建设补助,目前已征收款额近千万元。
  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和鼓励扶持宣传文化单位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全市宣传文化系统这些年除接受海内外各界捐赠数百万元外,市政府先后把一批具有竞争条件的宣传文化单位,如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厦门商报等,大胆推向市场,实行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享有经营管理自主权,既减轻了财政负担,又促进它们走上良性循环之路。
  正是在这个新体制下,厦门完善四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7个;农村青壮年扫盲率达98.9%;实施了“五个一工程”、“白花计划”、“芳草计划”,涌现了一批长篇小说、歌舞剧、广播剧、歌仔戏等精神文化产品;建成图书馆、新华书店、华夏大学等一批新的文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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