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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紧急部署救灾防疫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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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07
第4版(要闻)
专栏:

  卫生部紧急部署救灾防疫工作
  本报讯 记者艾笑报道:卫生部日前召开救灾防病紧急工作会,向全国卫生部门提出进一步加强救灾防病工作的具体要求。主要有:
  ———当好政府的卫生防病参谋,在完成好各项改革和日常工作的同时,务必把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防病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要认真落实6月18日全国卫生防疫及救灾防病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救灾防病工作的各项措施及要求,牢固树立抗大灾、防大疫的思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精心安排好各项救灾防病工作。广大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要积极投身救灾防病第一线。
  ———严格执行《救灾防病预案》。各级卫生行政领导,要直接参与灾情、疫情尤其是灾后疫情的研究分析,及时提出疫情防治对策并组织实施。特别要加强值班制度,保证信息传递、指挥调度的畅通无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筹措经费,努力落实国家规定的有关救灾防病经费筹措政策。有关专项经费的安排要优先考虑救灾防病的需要,救灾防病专款、捐赠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要切实保证预防、治疗用药,消杀灭药品、器械和其他救灾防病物资的购置和储备工作,从物资上确保随时处理突发重大疫情的需要。
  ———要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及时、准确、如实地报告疫情。凡不按要求上报疫情,延误处理,造成疫情蔓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肠道门诊工作,切实做到“逢泻必检,逢疑必报”,做到“五早一就”,即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就地处理。
  ———卫生防疫部门要切实组织做好对水淹地区退水后的卫生处理工作,防止灾后传染病的暴发流行。血吸虫病流行区要做好防汛人员和灾区群众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预防急性感染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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